> 信息公开 | > 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 北洋镇 |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3/2017-9380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北洋镇 | 成文日期: | 2017-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概况 北洋镇位于黄岩中部,东与头陀镇、澄江街道相接,南与茅畲、平田两乡相交,西濒长潭水库,和上垟、宁溪相望,北与屿头乡、临海市毗邻,总面积67.99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北洋街,下辖3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约3.4万人。北洋自然人文环境独特,毗邻“台州大水缸”长潭水库,水资源丰富;西面建有瑞岩溪湿地公园,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空气质量优良;北面拥有灵石书院、瑞岩寺等古迹,人文历史底蕴深厚;南面船山峡谷、义城古道正待开发,旅游资源丰富。距主城区15公里,区域交通便捷,交通路网体系健全,82省道穿镇而过,104国道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建成通车,104国道西复线(“十三五“期间建设)将贯穿全镇,还有规划中的市域S2线轻轨始发站。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政府关于乡镇工作方面的要求,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村居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居文化建设、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居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本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和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决算14,352.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52.42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9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8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117.29万元),占总收入29.95%;其他收入10,053.51万元,占总收入70.05%。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支出决算14,352.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68万元、国防支出24.58万元、教育支出47.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40.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73.81万元、农林水支出3,921.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74.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13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99.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2.96万元,项目支出11,350.25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7.29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053.5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1.63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1124.12万元。 2.商品与服务支出148.54万元。 3.对个人与家庭补助286.97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622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9 %。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87人次,共 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5万元,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四、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决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