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2/2017-5465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护林员管理和巡查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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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护林员作为林业部门最基层的工作人员,是我区一支重要的森林管护力量,在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森林防火宣传与火源管理、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保护生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我区护林员人数已达237人,每人都配备了带有GPS定位和手机通话功能的考勤机,管护林地面积70多万亩,基本实现了山林管护的全覆盖。但目前还没有护林员管理、考核和巡山护林等制度,2013年我局虽然制订了《黄岩区公益林护林员巡查考勤考核办法》,但没有护林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巡查考勤内容也发生了改变,已不能适应护林员发展现状,因此,制订《办法》十分必要。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试行)》(浙林造[2013]25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同时根据黄岩森林管护的要求和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符合黄岩的现状和需求。 二、主要内容 《办法》解决了护林员的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和工资发放等问题,明确了护林员职责、聘用的条件、程序、巡查办法、请假要求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对不按规定巡查或工作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的扣除一定的报酬,造成后果或损失的不再续聘,直致解除聘用合同,对成绩显著、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护林员给予表彰。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2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台州市黄岩区农林局林政科卢金宝,联系电话:0576-842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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