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9/2017-6155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沙埠镇 | 成文日期: | 2017-09-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黄岩区沙埠高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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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设黄岩区沙埠高桥污水处理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黄岩区沙埠镇和高桥街道西部目前尚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及截污管线,雨污水均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使区内环境受到较大污染。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区域污染,改善黄岩城乡卫生环境,建设黄岩区沙埠高桥污水处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拟选址在黄岩区沙埠镇前路村,总用地约0.3470公顷。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按近期日处理污水800吨,远期日处理污水2000吨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污水管网4500米,管径DN300-DN400。 四、处理工艺、出水标准和排放 项目处理工艺采用复合式生物滴滤池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达标后利用土地自然渗透。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490万元,资金由台州市黄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选址、用地、环保、水保等手续,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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