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和优秀人民调解卷宗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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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调委会、区诉调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关于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和优秀人民调解卷宗评选活动的通知》(台司〔2017〕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和优秀人民调解卷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包括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下属调解工作 室。 二、参评人民调解案例和卷宗范围 (一)人民调解案例范围 2015年以来经过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人民调解案例。要求调解过程适用法律得当,调解方法、技巧针对性强,具有可学习、借鉴意义。鼓励推荐老案、积案、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具有典型普法意义和业务指导意义的人民调解案件参加评选。 (二)人民调解卷宗范围 2015年以来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卷宗。要求推荐依普通程序结案并执行到位,按调解卷宗规范化要求制作,卷宗实体和调解程序两方面均质量上乘的人民调解卷宗。 三、格式要求 (一)优秀案例 字数不少于2000字,内容包括以下7项: 1.标题。 2.案情简介。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起因、申请事项、受理调解纠纷的调委会名称等。 3.争议焦点。对矛盾焦点的分析和调解思路的梳理。 4.调处过程。重点阐述调解员如何成功化解纠纷,包括调解方案和步骤,调解方法和技巧,适用的法律法规,引用的善良风 俗和村规民约等。 5.调解结果。阐明人民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6.案例点评。分析提炼该人民调解案例的特点、性质,阐明各方当事人和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关系等。要求点评深刻、有针对性,不能空洞、笼统。 7.署名。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优秀卷宗 对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司发通〔2010〕239号)要求并参照区局基层工作科提供的全套调解文书样张,做到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卷宗内材料真实、合法、详细、严谨,能全面反映调解过程。 三、评选办法 (一)参选案例和卷宗收集(3月15日前) 各司法所、区诉调中心和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推荐典型案例1个以上、优秀卷宗2份以上(其中中心所须推荐典型案例2个以上、优秀卷宗3份以上),典型案例按格式要求撰写,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区局基层工作科。 (二)组织评比(4月15日前) 区局基层科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的案例和卷宗进行集中评选,选出优秀案例和优秀卷宗若干个,对选出的优秀案例和优秀卷宗推荐市局,并对优秀卷宗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人民调解案例格式样张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调解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人民调解案例格式样张:
标题(居中,方正小标宋二号) 【案情简介】(顶格,黑体三号)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仿宋三号) 【争议焦点】(顶格,黑体三号)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仿宋三号) 【调处过程】(顶格,黑体三号)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仿宋三号) 【调解结果】(顶格,黑体三号)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仿宋三号) 【案例点评】(顶格,黑体三号) 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仿宋三号)
作者姓名(右对齐,楷体三号) 工作单位或联系地址(右对齐,楷体三号) 联系电话(右对齐,楷体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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