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17-6407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6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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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以“抓创新、求突破、补短板、续新篇”为目标,聚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在维护稳定上有新成效、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举措、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我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度综合评估优胜单位(第二名),全区综合目标考核二等奖,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时任台州市副市长肖立辉在专报上批示肯定我区人民调解工作。 (一)调动司法行政各方力量,服务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有机结合起来,组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行动法律服务顾问团,为区、乡两级政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建议23条。组织71名执业律师、17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居、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了“菜单式”、“点题式”法治宣讲活动,参与重点信访接待196人次,化解重点工作中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0起。出动LED法治宣传车30余次深入乡镇、村居利用集市日等滚动播出关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换届选举”、“治危拆违”的法治宣传片,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打开“七五”普法新局面。区委区政府转发了《黄岩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召开了全区“七五”普法部署会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会,会议表彰了全国、省、市、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47家,省、市、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61位。区两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罗列出44个区级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二是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将践行“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作为法治宣传工作核心,出台《关于加强全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重点环节运行机制。联合区纪委编制出版《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以案释纪释法》书籍,选取全区近几年发生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70多件,编印4000本发送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结合真实案例拍摄“法,就在身边”微电影和法治宣传微动漫。在“黄岩司法”微信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每日推送典型案例,并附加法官、检察官、律师根据相应法律条文的权威讲解,提升案例的说服力和教育意义,确保“以案释法”深入有序开展。(市局已将我局“以案释法”工作申报省级创新项目)三是积极推动“领导普法带群众”系列活动。自我区启动“领导普法带群众”这项普法特色项目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述职述德述廉”考评改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考评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不同工作要求与职责各有侧重,出台了《黄岩区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评估体系》进行系统性部署,领导干部“述法”已成为全区各级领导班子考评的重要指标。四是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法治创建机制。目前共建成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15家(其中2016年新创建3家),市级82家,区级达标率90%,创建命名“诚信守法企业”151家。 (三)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健全特殊人群管控体系。一是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工作中的公、检、法、司联动处理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实现社区矫正收监执行工作中公、检、法、司无缝衔接,无一人网上在逃。二是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夯实“一中心一基地三平台”建设,在新前街道苗圃场建立社区矫正服务与教育基地,办公及业务用房1275.38平方米,劳动场地7亩,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警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养成教育、社区服务劳动等功能。三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建立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城区、院桥、宁溪、北洋四个社区矫正志愿者中队,招募志愿者640名,为17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出台《关于印发黄岩区社区服刑人员维权中心工作制度的通知》,成立浙江省首家“社区服刑人员维权中心”,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权中心成立以来,已受理社区服刑人员来访、来电16起,在维权中心的帮扶下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保障。 (四)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成立黄岩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8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医疗、道路交通、劳动、学生伤害、婚姻家庭、物业、环保、消费)。结合浙江省试点项目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引导辖区内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的纠纷申请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578件。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星创优”活动,认真总结星级司法所建设经验,大力推进方法创新和载体创新,全区现有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3家(西城、北洋、宁溪),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家(澄江),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5家(江口、新前、院桥、东城、北城),星级司法所创建比例达到90%。三是落实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衔接制度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的要求,与监狱、看守所联系,结合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内刑释人员情况。当前已建立安置帮教基地117家,安置刑释人员365人。 (五)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精准定位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我局分别召开律师、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和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负责人、各司法所负责人座谈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黄岩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品质。以“律师信箱”为主题,结合律师在日常法务工作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编印成随身手册,当前已编制5期,印发10000余份到各基层站、所,公共法律服务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打造“黄岩区万众创新法务中心”。结合“互联网+”发展计划,以护航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服务电商、服务特色小镇为宗旨,推动法律服务创新入企,在黄岩区云图创业园区建立示范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实质化、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我局组织召开两次万众创新法律服务研讨会,就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定位等进行摸索和探讨,明确万众创新法务中心工作职责,提供企业从初创到破产清算等整个环节的法律服务。2016年以来,法务中心接受企业来电来访咨询385人次,参与企业风险防范工作4起,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事项2例。三是结合青年律师培养全面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决定、当天指派、当天律师介入”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举措,对于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依赖政府或单位抚恤金生活人员取消受案范围审查,实现“零等待”法律服务。结合《黄岩区法律援助扶持青年律师发展计划》,组织青年律师参加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值班,为每名青年律师配备一名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实务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通过办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不同阶段的法援案件和导师的“传、帮、带”,让青年律师发现问题、找准关键、积累经验,实现青年律师成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双赢”。2016年,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645件,其中刑事397件,民事248件,12348解答法律咨询1688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2万元。四是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建立人民监督员专家智库的通知》,加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制度化建设,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的专业能力。我局邀请了5位律师组成专家智库,对人民监督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解答的一般性法律问题,随机选择一位专家进行分析、解答;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邀请5位专家智库人员共同磋商并汇总出相应意见,交人民监督员作为办案参考,同时加强人民监督员的保密意识,防止信息外泄。2016年以来,全区9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共参与案件监督评议36件,专家智库初见成效。五是严格依法办事深化公证服务建设。2016年,永宁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3402件,国内公证事项2621件,其中民事公证事项2304件,经济公证事项317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事项781件。 (六)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干部队伍“零违纪”。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并带头学习讨论,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中心发言6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组织开展“万场党课到基层”行动,全体班子成员到结对联系村(茅畲乡鸟山村)和所在党支部上党课。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及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会、月廉政教育日等阵地,将正风肃纪、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等纳入其中,开展党纪、政纪、法纪“三纪”教育12次。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2016年开展对科室、司法所作风建设的明查暗访12次。完善中层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更新廉政风险干预岗位信息,每月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全年班子成员共进行提示性约谈84人次,实现干部队伍“零违纪”。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全面启用平时考核平台。会同市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参加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并到乔司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纪律作风。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加大信息考核权重,出台《黄岩区司法局信息(新闻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调研工作与综合考评的先进相挂钩,圆满完成信息考核任务,信息工作连年居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翻篇归零的决心,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得硬、打胜仗的司法行政铁军,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化法治文化创建。 一要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区“七五”普法规划及区“两办”《关于建立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及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执行到位。围绕城村双改、治危拆违、五水共治、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二要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律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以及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民等重点宣传对象的普法教育,要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特点,分类施策。推行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并把轮训测试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三要多层次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建立健全“以案释法”部门联动、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办案释法同步开展、“以案释法”多元宣讲等机制,加快推进“以案释法”平台建设。编印“七五”普法系列读本:《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警示读本》、《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读本》编写工作。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课件征集评比活动。在黄岩电台、《今日黄岩》等媒体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四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化法治文化创建。积极培育法治文化示范点,将南城街道山前村打造成法治文化示范村,为申报全国“民主法治村”打下坚实基础;将院桥中学打造成法治文化示范校园,为全区法治文化校园建设树立标杆。突出展示黄岩地方特色法治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浙江《流动大舞台》法治文艺专场活动。 (二)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建设,提升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一要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和“传统+现代”的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打造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教育体系。全面推广手机APP使用,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增强监控工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和有效监管,构建全方位、多时段、移动式的信息化监管机制。规范操作台州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程序,形成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台账,推进执法案卷网上流转,不断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执法流程规范、高效。二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构建社区矫正工作实体化、实战化平台。实施《社区矫正程序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教育帮扶、收监执行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和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能力。推进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公、检、法、司联动处理机制,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案件的办案效率,有效规避执法风险性。开展每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每半年公、检、法、司联合执法检查,整合力量,以查促改,不断深化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标准化、规范化。三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站+社会团体+社区矫正工作者“三社联动”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社会化。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培育有能力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探索开发专业服务岗位和项目,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机制。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水平。一要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法实施6周年与和合调解文化宣传专项活动为主线,将全年人民调解重点工作贯穿其中。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做强做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调解成功率。落实调解案卷质量评查机制,修订“以奖代补”工作实施办法。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选举和调解员聘任的把关工作,使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二要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按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标准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多渠道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办公设施等问题,配置社区矫正执法装备,将司法所岗位责任、政务公开、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的“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法超市”。三要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司法所与监狱、看守所等的衔接协作,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拓展安置帮教基地功能,发挥企业与社会各界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刑释人员帮教工作小组(站)建设。扎实做好刑释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刑释人员社会化帮教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一要深化律所文化培树,提升律师整体素质。按照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的要求,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引导个人所向合伙所转型。加强青年律师扶持培养,做好优秀律师推介工作,积极为律师成长成才成名把好方向、铺好道路、搭好平台,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影响力大的名律师。汇聚律所文化建设成果,编辑《律师风采》画册。建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控辩大赛,搭建有利于青年律师发展的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健全律师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律师践行社会责任,提升社会形象。二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开展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探索以积案打包模式主动配合基层党委政府开展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以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加快发展。对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前期调研,选择3个试点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对前期摸排到的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进行化解,并提出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为在全区全面推开打下基础。三要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新修订的《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全年开展两次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检查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对庭审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受援人进行满意度回访,逐步实施差别化办案补贴。四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加快公证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公证重点项目,主动提供所需公证服务。围绕公证公信力建设,深化“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落实公证质量三级检查制度,组织优秀公证卷宗评选活动。深化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加大公证服务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力度,提升公证服务的社会满意度。 (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铁军。一要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三书两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正风肃纪,开展执法大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二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强化“看齐”意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月廉政教育日、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旨观念、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和党纪政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发挥廉政文化的引导效应,注重把廉政文化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中去宣传,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三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健全腐败惩防体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信访函询、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深入查找和评估廉政风险,及时开展廉政风险干预,广泛开展廉政约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坚持“零容忍”导向,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整体活力。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注重实绩、崇尚实干”,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继续推进“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司法所等一线窗口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司法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事,提升工作效能。重视信息(新闻宣传)与调研工作,提高报送质量,增强舆情处置和信息运用能力,提升司法行政美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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