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03P/2017-96022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7-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1-09 10:11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黄岩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2016年,黄岩区政府在省、市两级政府的领导和同级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信用台州”建设推进情况

1. 信用制度建设工作。为配合做好“信用台州”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信用办制定的《2016年信用建设考评指标》分解任务,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及时开展自查落实。配合做好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及时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4件。

2.政务诚信工作。对于“政府老赖”,今年我区共发现六起,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积极与法院沟通履行。在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工作制度方面,我区的党员干部道德诚信建设系统被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在省信用办公众号上进行推送。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1.区政府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区企业自然年报率92.59%,工作年报95.2%;个体自然年报率91.46%,工作年报率91.55%;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年报率86.6%,工作年报率96.22%

2.积极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从2014年至2016年,我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公示了53964家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其中企业14396家、个体工商户38696家、合作社872家,并公示18572家企业的变更信息、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信息,其中公示受行政处罚的企业92家计96条。11453家企业、29611家个体、712家合作社通过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的年报信用信息,另533家企业公示了行政许可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处罚信等即时信息,其中52家企业公示了受行政处罚信息58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情况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16年2月22日,由区法制办牵头,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工商大学教授陈党、陈骏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质监局、高桥街道、院桥镇分管负责人参加,对《黄岩旧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黄岩区食品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论证。

2.2016年,区法制办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共审核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1件,均在制定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共收到部门、乡镇(街道)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分别为烟草、农林、住建、国土、安监等单位。全区未发现存在规范性文件因违法情形而未予监督纠正的情况。

3.2016年6月份起,我区发布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抽调人员,落实责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数据已经完成,拟继续有效394件,废止243件,宣布失效89件,并已申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部门、乡镇(街道)也按照规定开展清理工作并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

我区从2015年开始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聘请了省社科院的唐明良博士以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多名法学教授团队和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为区政府的法律顾问,组成区政府的“法务智囊团”,专家们在加强领导法制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化解拆迁征收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2016年,区法制办专门发文《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专报制度》,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邀请法律顾问介入日常涉法工作中,杜绝流于形式。全区35个执法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23个社区、535个村也都配有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顾问”,实现区、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各法律顾问通过参加受聘单位的诉讼开庭答辩、法律文书起草、在学习例会中讲解法律知识、业务指导等方式,积极与聘请单位互动,充分发挥了顾问作用。

(二)行政合同管理情况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法制办下发了《黄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黄府法〔2016〕3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对《黄岩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底),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2016年,黄岩区未发生未依法履行政府合同的情况,并已全面落实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工作。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全区共签订政府合同3500余件,主要集中是拆迁改造(2897件,占82.8%),另有工程建设合同与国有资产出让与租赁二大项。2016年报备的合同标的额50万元以上的政府合同127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300多条,涉及总金额89102.4余万元,报备的政府合同95%以上为建设工程合同,如污水管道施工、道路建设、绿化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同时,区政府将合同管理已列入区委、区政府2016年度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法治政府的考核内容,由区法制办负责考核。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

2016年9月份,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小组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法制办《关于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区公安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等重点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会后区政府专门发文,要求全区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到目前为止,区公安、行政执法、质监、水利等重点执法部门已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视音频传输和存储的采集设备及执法车辆记录仪,其他执法部门也基本配备摄像机、录音笔等记录设备。各执法部门对执法现场中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的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痕迹化管理和可回溯管理,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检查后续的案件办理也建立了阳光执法系统,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作出的行政决定均经部门法制科审核,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纠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情况

1.为进一步发挥我区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区政府出台了《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并邀请了新闻媒体、慈善机构、社区、企业、行业协会、律师等十二位各行各业的代表作为区政府首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管员。

2.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职责落实情况

我区积极参与省、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6年度区法制办确立了案卷评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分三批次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在市级案卷评查中,我区没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案卷。

3. 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区政府及时制定了《黄岩区社会力量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提高行政监管透明度,努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切实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和规范化。2016年6月份,举行了“双随机抽查活动”启动仪式,分管副区长冯继敏作了动员讲话,对各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并对双随机抽查常态化进行了工作部署。会后区法制办会同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区行业协会代表随机抽签决定执法人员和被抽查企业,针对群众最关心的食品行业进行现场跟踪执法监督。9月份,区法制办积极联系区安监局和区环保局,先后对全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日常抽查和排污专项检查执法进行了现场全程跟踪监督。

(二)政务公开推进情况

1.为深入开展阳光政府、政务公开,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黄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黄岩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若干规定》、《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黄岩区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规范推进。在日常工作中,本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相关台账。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指南规定的信息发布格式,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涉密的敏感信息,一律不予公开;属于依申请工作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程序和我国现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今年到目前为止,主动公开信息14356条,比往年同期13204条增加了一千多条。

2.民生问题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区政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区政府门户网、黄岩新闻网均开辟里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制定了《黄岩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切实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区政府通过出台《关于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的通知》,结合调查情况,定期组织分管各线的副区长及区人社、住建、交通、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接受群众面对面或者通过12345热线电话的咨询。2016年,我区区级媒体及其新媒体和黄岩发布、黄岩论坛(商业网站)共发布19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的政策,妥善处置政务舆情2906条,很好地帮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便于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政策执行行为、顺利落实重要政策,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谬误、畅通民意,有效建立了“清朗”的网络空间,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宜居城区”建设舆论环境。

3.为方便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区信息公开办及时梳理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内的19项信息公开标准文书。2016年,没有发生因区信息公开办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而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

1. 我区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筹建黄岩区行政复议局,在省、市法制办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一年时间的筹备,2016年7月中旬省政府批准黄岩区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设立台州市黄岩区行政复议局,相对集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月9日上午,区政府举行了行政复议局成立仪式,台州市副市长肖立辉、市法制办主任王跃军专程参加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区行政复议局于10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行政复议案件大幅上升,成为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区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增加人员编制,选调业务骨干,充实行政复议办案队伍,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2.府院联席会议情况

一是2016年9月初,区政府会同区法院召开了本年度全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暨行政复议局成立仪式,会议由常务副区长颜海荣主持,区长李昌道对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总结和部署,区法院和区法制办分别通报了2015年度行政诉讼情况和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行政复议情况。二是11月17日,区法制办会同区法院行政庭组织召开了本年度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会议就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人社局等执法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梳理出的执法难点、疑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监督员认真履职,分别作了交流发言,首次对我区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二)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一是根据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印发的《2016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省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考评工作的通知》一系列文件精神,出台了《黄岩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黄岩区区属有关单位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指导清单》、《乡镇(街道)政府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二是根据《关于建立黄岩区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文件要求,于2016年3月份,召开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区行政调解工作的经验同时对2016年工作做出部署。8月份又召开了全区行政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由区公安分局、东城街道、院桥镇作典型发言,常务副区长颜海荣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示。截至2016年11月底,我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总数为7126件,成功调解了6488件,履行6262件。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1.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于2015年修订完善了区政府工作规则(黄政发[2015]11号),在会议制度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制度,每年由区府办主任向区人大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去年11月,区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11月21日第一次常务会议就及时安排了领导干部学法,并讨论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和《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规定》。

2.自觉接受区委、区人大的监督。2016年六月份,区人大组织法治政府专题调研座谈会,区人大调研组成员、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及各执法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征求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3.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区委专门印发了《2016年度黄岩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黄区委办发[2016]16号),制定责任分解表,落实牵头单位。制定并发布了《2016年度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16年度区级部门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本级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并较往年提高了比重。

(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情况

1.区常务会议学法已经进入常态化。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去年年6月份我区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政府系统法律学习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府办正、副主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区长颜海荣主持,邀请了区法院院长陈崇冠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近年来,我区常务会议学法已经进入常态化,规定每1-2个月定期确定不同主题的法律学习。区府办学习例会也安排了两次《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的理论知识学习。

2.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一是在四月底举办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区常务副区长颜海荣作了开班动员,研讨班特地邀请了社科院唐明良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陈骏业教授等知名专家,围绕“当前推进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问题”、“行政诉讼应对”和“地方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和对策”等内容开展学术交流。分管各线的副区长、区府办分线副主任、各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法制科长,包括下属执法大队负责人;区级各部门主任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和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参加了研讨班。二是在九月份组织了全区“以案释法”工作座谈会,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官、检察官、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守法、释法、用法能力。三是在十一月中旬,举行了全区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具有行政调解职责的部门调解员专题业务培训。

3.2016年三月份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联合发文,开展了公务员《舆情引导与危机处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考试工作,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参与,培训均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由学员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并按规定参加网上考试。

(三)法制机构履职能力情况

1.为配合台州市立法工作,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我区专门发文设立台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并推荐了宁溪镇、西城街道、澄江街道横屋村、东城街道白杨社区、永高股份公司等6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候选单位。

2.多渠道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一是2016年年初,出台了《黄岩区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时总结了我区“六五”普法的经验,对“七五”普法启动进行部署。二是为了加大换届选举工作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我区采取公众微信平台答题的方式,组织开展了“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要求全区各单位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活动。三是为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律权威,我区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学宪法”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尊宪守法的意识,形成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社会群众遇事依法维权的社会风尚。四是结合当前社会实际,紧跟省、市步伐,组织开展“护航G20普法在行动”主题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传等各类系列普法活动。

3.高度注重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一方面为进一步推进黄岩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区法制办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黄岩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就全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针对性开展法制信息宣传考核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履行落实法制信息宣传职责,围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法制办部署工作情况、颁布规范性文件情况等内容积极报送法制信息,去年法制宣传信息我区排名全省第一。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重视程度不均衡、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加强等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区政府将加强领导,倡导实干作风,再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佳绩。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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