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17-10-12 11:50   来源: 黄岩公安分局 字体:[ ]

 

     黄公函〔2015〕12号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保林委员:

你在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禁止乱放烟花爆竹的几点建议》(第201515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的建议十分中肯,我们也感同身受。2014年来,黄岩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相关部署,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一是领导高度重视。1月4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是前所未有的重视,迅速落实区委办、公安分局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分析我区的实际情况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陈建勋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颜海荣、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王方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办,统筹全区限售限放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等工作。二是迅速部署启动。在1月16日下午,召集区委办、区府办、同创办、纪委、宣传部、教育、公安、民政、环保、建设、交通、安监、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质监等部委办局和各乡镇街道、消防大队、供销合作社及各派出所,召开了工专题动员部署会,认真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精神。并就限售限放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参与单位和具体任务。与此同时,还专门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党员要模范带头,坚决执行通告。三是层层落实职责。部署会后,各相关单位立即予以落实开展,及时做好先期工作。各乡镇街道分头与辖区村居社区、各行政职能部门与各企业、单位、商家逐一签订了限售限放责任状、承诺书,要求做好内部、门前、责任区禁放工作,落实宣传告知、主动制止、报告违禁燃放责任。现已签订责任状、承诺书610份。

二、宣传发动到位。在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下,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全区广大群众宣传限售限放政策规定,提倡安全、文明、环保意识。一是强化传统方式宣传。在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以及重点单位悬挂横幅和宣传海报,在乡镇、村居显著位置和道路沿线刷写宣传标语;村居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充分利用工作便利,进门入户,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告知辖区居民禁放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村镇集市期间,设立宣传点,设置宣传栏,放置烟花爆竹实物,提供安全燃放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强化媒体载体宣传。由本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每天在屏下滚动字幕、在重点时段采取插播公益性广告、宣读通告等方式,对限售限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协调安装有LED显示屏的单位、企业或私营业主,反复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同时,积极依托网络、微信、群发温馨短信等载体,宣传禁放政策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教育部门还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相关安全知识。三是强化特定群体宣传。针对婚庆吉日,由公安民警、行政执法局等工作人员对城区的婚丧嫁娶、公司开业等庆祝活动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门送上“温馨祝福”,耐心说服燃放人员放弃燃放。同时,重点抓住宾馆酒店这些宣传重点区域,发放宣传资料,并由消防部门专门与全区各大宾馆、饭店逐家签订《酒店宾馆限放烟花爆竹责任状》,落实相关责任。整治工作开展至今,全区共分发张贴各类宣传材料31400份,刊登报纸宣传18篇,张贴限放烟花爆竹标语2万余份,发送温馨短信20000条,上门宣传7300余次,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187条,电视广播11条,利用其它宣传方式156次。

三、措施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区整治方案的部署,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从严格源头管控、强化查处打击入手,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源头管控。一方面,由公安、安监严格运输、储存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专人专车配送制,指定运输路线,载明品种、数量,并充分发挥公安卡点作用,加强对进入辖区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各类货运车辆的执法检查,仔细检查装载货物,严防未开具严防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流入我区。同时深入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经营摊点检查,特别是对烟花爆竹储存标准库建设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到位,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开展部门检查136次,排查零售点162家。另一方面,由各派出所会同当地安监部门对辖区因制贩烟花爆竹受过打击处理和有制贩苗头的重点户、重点人全面进行摸排,及时纳入视线,落实管控措施;对重点村庄、区域,特别是重点人员住所、大棚、营业网点、储存仓库、闲置房屋及其它易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和拉网清查。二是严查违法规燃放。严格实行“四个一律”,运用全面布控、突出重点的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方面,区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逻巡查等街面工作时,严格按照“哪里有炮声,就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的要求,对在禁燃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另一方面,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巡逻民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区、涉危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动态巡逻执法力度;同时,针对节日、农历吉日等重点时间,庆典、迎亲吉时等重点时段,加强对辖区居民院落、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工作,及时制止和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燃放。告知市民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举报,至今已受理群众举报14起,成功劝阻燃放行为52起,公共曝光1起。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职能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关口前移、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以加大打击力度,提升震慑力。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13次,查处非法储存1起、刑拘1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4起、行政拘留4人,运输烟花爆竹案件6起、行政拘留8人,收缴烟花爆竹2100余箱。

接下来,我们将根据以上措施,继续做好整治乱放烟花爆竹工作。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治安大队

联 系 人:郏旭辉

联系电话:84205618

联系单位: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办公室

联 系 人:邱正锋

    联系电话:84205526

    邮    编:318020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2015年6月3日

 

 

 

 

抄 送:区政协提案委、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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