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ZC-GK-20161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③具有独立应标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相关行业质量要求。 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14:4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8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14:4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3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黄岩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黄岩北门支行 银行账号:120723120904900013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企业简介及浙江省内售后服务情况。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d)投标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6-84051187、84051179 传真:0576-84051180 地点:台州市黄岩区直下街69号3号楼205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