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智能模具小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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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区发改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智能模具小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2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黄岩区人民政府(www.zjhy.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法制办(区政府大楼702室),联系电话兼传真:84120251,邮箱:hyfzb704@163.com。 黄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
关于促进智能模具小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是省、市两级政府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一都三城”建设的重要抓手。为全面推进我区智能模具小镇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发展目标和思路 (一)积极贯彻落实“产业融合”发展战略。以现有的产业优势为基础,通过将模具产业智能化与文化、旅游、社区相结合,打造融“智造、研发、孵化、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模具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模具产业集聚区。 (二)强化资源整合、项目组合、功能集合;注重设施智能、配套高端、服务精准;坚持模具精密、技术领先、市场国际,努力实现我区模具产业加快发展目标,着力培育智能模具小镇。 二、扶持政策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造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的模具制造业、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业企业且单台设备2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以内给予资金补助。进口先进设备(列入海关免税目录)的,按设备投资额的7%以内给予资金补助;进口单台先进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9%以内给予资金补助。上年度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如当年新增设备投入超过2000万元,在享受上述技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进行补助。如区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政策调整,此条作相应调整。 2、鼓励企业开发精品模具。经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评定,获得国家精模一等奖的模具每副奖励4万元;获得精模二等奖的模具每副奖励3万元;获得精模三等奖的模具每副奖励2万元。被中国机械联合会评定为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模具奖励参照上条执行。 (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1、鼓励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凡进驻智能模具小镇的各类模具产业如云平台、院士工作站、培训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考核达到一定标准的,除在协同创新中心优先安排办公场所外,另每家企业每年在租金中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2、拓展公共信息商务网络建设。对在智能模具小镇内注册成立的模具产业专业网络平台,予以一定金额的补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企业联合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建立网上专业市场。 (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企业开展管理创新以及卓越管理等,购置资源管理类软件且投入额在50万元(含)以上,实施管理系统化并且在行业内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经认定审核后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30%予以补助。如区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政策调整,此条作相应调整。 (四)引进培养模具工匠 1、拓宽人才政策广度。对小镇企业从台州外新引进的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参加市级及以上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获得模具制造类(具体为第一大类中的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设计师、机修钳工等6个工种)第一名的小镇企业员工,可列入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享受“百名英才”相关优惠政策。对小镇企业员工中新入选的高级技师、技师,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属于紧缺工种的人员,给予企业每人次1万元、0.5万元的经费补助。对新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证书且符合紧缺条件的人员,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500元的工作补贴。 2、加强相应配套保障。参加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的可直接列为台州市劳动模范,奖励8000元;参加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不得高于参赛选手15%)或参加市级二类、县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二名(不得高于参赛选手5%)的选手可破格晋升为技师。被评为黄岩智能模具小镇首届“十大小镇工匠”和区级技能大比武模具制造类(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设计师、机修钳工等6个工种)第一名的小镇企业员工,在子女入学上参照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定(黄政办发〔2012〕126号)给予落实。在台州市区(椒江、黄岩、路桥)内无住房,可优先入住黄岩人才公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加快发展工业旅游 1、打造工业旅游点。对小镇企业成功打造成为标准化工业旅游点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奖励5万元。要求有正式的企业展览馆(厅),健全的旅游配套设施(旅游厕所、垃圾桶、标识标牌等),固定的企业生产流程游览线路,配备固定的讲解人员。 2、建设天空农庄。对小镇企业开展天空农庄建设和经营的补助5万元。要求对厂房屋顶加以生态化处理,通过利用垂直空间和现代科技,打造“天空智慧农庄”,给小镇社区带来健康的食物。 (六)优化要素资源保障 1、加大企业用地及价格支持力度。引进国内外一流的模具企业、德国日本等模具产业研发机构及填补我区模具空白产业,在供地价格上采取一事一议的政策。 2、提高企业入园标准。鼓励在我区注册的模具企业,销售收入已达5000万元以上且工业企业绩效评估A+以上的优质模具企业入园,其产品、规模、装备在行业内领先且无土地的企业优先考虑,提升资源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 3、给予相应财政返还奖励。在小镇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完成投资额的,投产后三年内,年亩均产出在300万元以上,年亩均纳税达到25万元以上(含出口退税),奖励参照《关于完善黄岩区重点工业性项目供地工作的意见》(黄政发〔2011〕30号)执行。 三、有关说明 (一)新入镇的企业投资强度要求达到200万/亩(不包括土地成本)。厂房验收合格后,税收贡献率30万/亩或加工企业对外服务收入达1000万。达不到的企业不能享受各种扶持政策。 (二)本意见涉及的优惠政策与黄区委[2016]28号类同的,小镇内企业按照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一次,但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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