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黃岩區民政局
黃民〔2008〕97號
關於下拔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
補助經費的通知
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今年“重陽節”臨近,為鼓勵集中供養,使集中供養的老人能愉快渡過一個屬於自己的節日,根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則,結合我區社會福利事業建設的實際需要,經研究,動用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4.23萬元,按每人100元的標準(其中節日會餐每人50元,購買老人食品每人50元),用於補助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城鎮“三無”對象的節日生活改善。
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按照項目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移用。本次公益金用於“重陽節”老人補助,由敬老院、福利院統籌使用,不得直接發放現金到個人。
附件: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補助經費分配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主題詞 : 福利彩票 公益金 補助
台州市黃岩區民政局辦公室 2008年9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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