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08〕76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黄岩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紧密围绕我区中心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报送高质量的信息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八年六月五日
黄岩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根据当前我区工作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原考核办法(黄政办发〔2006〕62号)作如下修订。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及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信息考核的有关单位。
二、考核范围
各地、各部门报送并被黄岩区府办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录用的信息纳入考核计分范围。
其中黄岩区府办信息刊物包括:
1、《黄岩政务信息》,以一般性动态信息为主、主要刊发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各地、各部门重要工作的开展和进展情况;国家政策、部委决策动向;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会议的落实和反响;区领导关于某项重点工作的批示或指示精神;媒体和互联网关于台州、黄岩的重要报道和评论;外埠重要动态等信息。
2、《黄岩政务信息·内参》,以领导决策参考综合性信息为主。主要刊发部门和各地反映的问题和建议,需要通过信息渠道传递的重要工作汇报;问题性、典型性、预见性综合调研信息。
3、《黄岩政务信息·经验交流》,主要刊发各地、各部门某项重点工作先进经验交流。
4、《黄岩政务信息·专送》,专门报送符合《黄岩区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送制度》报送范围的紧急信息。
5、《黄岩政务信息·送阅》,报送不符合《黄岩区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送制度》报送范围但需要领导及时掌握的一般性紧急信息;重要苗头性、问题性动态信息;以及紧急信息的续报、领导批示的反馈等。
三、考核评优办法
(一)考核评优奖项设置
设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工作优秀领导、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实行分类考核评优,即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分别考核评选。优秀领导和先进个人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
(二)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有明确的分管领导,配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1-2名,网络健全,制度完善。
2、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送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每月报送信息数量须在10条以上。要求通过互联网上报信息,紧急信息上报后须及时打电话告知区府办信息工作人员,否则原则上不予录用(电子邮箱:qfb_xxk@zjhy.gov.cn ,办公电话:84120223)。
3、无因紧急突发性信息瞒报、虚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被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报。
4、全年上报信息数量、录用总积分和市级以上信息录用积分均处于全区前列,其中名次并列者,按各级领导批示信息数量多少决定名次。
(三)优秀领导、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积极而有效地开展信息领导工作、组织工作或信息采编报工作;上报信息录用总积分和市级以上信息录用积分均居全区前列;重要信息(尤其是重要的突发性事件)无瞒报、虚报和错报现象等。由区府办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后综合考虑,评出优秀领导、先进个人各若干名。
(四)具体计分办法
1、区级录用。《黄岩政务信息》每条10分;《经验交流》每期20分;《内参》每期20分;《专送》每条10分;《送阅》每条10分。区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不重复计分。区政府办公室向省、市转报信息每条计10分。
2、市级录用。《台州政务信息》每条10分;《台州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每篇30分;《专报信息》每条20分;《紧急信息》每条10分;《送阅信息》每条6分。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加20分,不重复计分。
3、省级录用。《选编信息》每条10分,《昨日要情》、《值班信息快报》、《专报国办信息》、《浙江值班信息》每条15分,《专报信息》、《专供信息》每条25分,《参阅件》每篇30分、《政务工作交流》每篇40分。省领导批示加30分,不重复计分。
4、国办采用。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60分。其中被国办《政务情况交流》采用的信息每条10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给予加倍计分。
5、同一条信息被同级不同刊物重复采用的,不重复计分。综合多个单位上报信息,编辑为一条信息而被采用的,均减半计分。
6、上述分数逐项累加,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以政务信息刊物《业务通讯》形式在公文交换阅办网上通报,并对总得分前10名和后20名的单位进行专门告知。
8、各单位政务信息录用情况纳入《2008年度区级机关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08年度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
四、紧急信息迟、漏、瞒、错报分级通报扣分制度
1、对工作造成较轻负面影响的,由区府办信息科向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发送警告函,一次扣20分。
2、对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根据有关领导要求,主报单位须作书面说明,一次扣30分。
3、对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根据有关领导要求,以区府办名义通报责任单位,一次扣40分,两次通报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4、对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受到省政府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0分,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五、考核奖励办法
(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领导和先进个人每年年终评奖一次,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信息工作优秀领导、先进个人,所在单位也应予以适当的激励。
(二)录用信息按得分计算稿酬,每分计2元。次年年初一次性计发。
本办法自2008年1月起执行,并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