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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
室文件
黄政办发〔2008〕38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障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人民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台州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台州市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0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现将《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七日
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台州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及《台州市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要求,全面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努力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黄岩。
工作目标:在2007年已完成2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上,2008年对全区饮用水源周边3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进行达标治理,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整治对象
2008年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5个行政村,富山乡1个行政村,上郑乡1个行政村,上垟乡15个行政村,宁溪镇4个行政村,屿头乡3个行政村,平田乡3个行政村,北洋镇5个行政村,院桥镇3个行政村(具体治理行政村名单见附件)。
三、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标准
根据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选择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兼氧过滤处理技术、微动力处理技术和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等不同处理技术;敷设污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因村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COD为60mg/L,BOD为20mg/L,SS为20mg/L,NH3—N为15mg/L,TP为1mg/L)后可以排放;污水处理和管道铺设设计方案必须委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送区环保局审查。
四、工作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4月)。
(二)设计单位现场踏勘,完成施工图纸的设计(2008年5月)。
(三)编制工程预算,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2008年6月)。
(四)完成工程施工建设(2008年7月至9月)。
(五)全面实施竣工验收(2008年11月)。
五、职责分工
(一)区生态办负责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相关事宜,并与区新农办共同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和组织竣工验收。
(二)区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
(三)工程所在乡镇负责土地及政策处理,工程的组织实施(实行招投标,投标单位的资质须在三级以上)及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四)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拨付到各乡镇,具体为4:5:1,即开工时拨付40%,竣工验收审价后拨付50%,质量保证一年后付10%;资金拨付前须由区生态办签字认可,其中设计和调试费用拨付到区生态办,由区生态办与工程设计单位结算。奖励资金拨付到区生态办,由区生态办审核后拨付到乡镇。
(五)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废水)资质,负责提供终端处理设施和排污总管的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指导、监督工程建设并签署预验收意见,终端处理设施的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2008年是全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开局之年,是生态规划要求的推进之年。为此,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真抓实干,有序推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督查,落实责任。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乡镇要将年度目标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行政村,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区生态办要正常性地组织督查,定期通报治理进度,同时,要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月报和例会制度,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工作部署。
(二)保障经费,确保进度。区财政要保障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落实。同时,力争市财政的支持,确保完成3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区生态办、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明确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治理中来。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整治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像、电台有声,宣传先进,曝光落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附件: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名单
附件:
黄岩区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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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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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富山乡 |
▲鞍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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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郑乡 |
▲上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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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垟乡 |
▲上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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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嘴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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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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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潘山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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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象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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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后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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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双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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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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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山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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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苗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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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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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下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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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后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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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前岸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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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白沙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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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宁溪镇 |
炭场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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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坦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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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岭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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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五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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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屿头乡 |
屿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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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沙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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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前山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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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平田乡 |
东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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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桐里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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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天灯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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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北洋镇 |
横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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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岭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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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麻车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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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瑞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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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砂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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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院桥镇 |
秀另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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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井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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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四联村 |
备注:加注▲为乡镇所在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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