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政发〔2008〕29号
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农业抗风险机制,增加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8]22号)文件精神,现就在全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加快探索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我区地处东南沿海,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能力,有效解决“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突出问题,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利于减轻政府救灾压力,建立长效合理的救灾机制,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保险业向农村拓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因此,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该项工作。
二、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保险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农户参保意愿,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共保经营”为主、“互保合作”等形式为辅的运行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方式与范围
全省确定由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下简称共保体)统一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我区由区人保财险公司作为首席代表人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业务经营。共保体经营范围为农险、以险养险、涉农险三类,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对进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的农产品参保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原则上多保多补,不保不补。继续支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进一步完善渔业互助合作保险。共保经营和省定的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时间截止2008年12月31日。
四、共保经营的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保险品种分为必保品种和选保品种两类,其中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水稻为必保品种。同时,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确定大棚蔬菜(瓜果)、柑橘、生态公益林、生猪、鸡、鸭为选保品种。
(二)参保对象和方式。能繁母猪、奶牛、油菜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水稻、大棚蔬菜(瓜果)、柑橘、生态公益林、生猪、鸡、鸭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保障程度。以保障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保险金额为承保对象物化成本的50%左右。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具体责任见条款)、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火灾等主要灾害。具体保险责任和参保条件以保险条款为准。
(四)保费补贴。由区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其中,水稻保费补贴为75%;大棚蔬菜(瓜果)、生态公益林的保费补贴为50%;生猪、鸡、鸭、柑橘等4个品种的保费补贴为70%;能繁母猪保费补贴为80%;奶牛、油菜的保费补贴按国家政策执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可增加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
(五)保面要求。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联户参保,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鼓励获区及区以上农业特色强村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各乡镇、街道承保面要达到应保对象的50%以上。
(六)投保受理。今年4月中旬为集中投保月,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和“农户自愿上门投保”相结合形式。对于水稻、大棚蔬菜(瓜果)、柑橘、林木等品种保险,采取“集中时间送保险下乡”形式,由村农保协保员协助农户投保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确定“送保险下乡” 的时间和地点,区人保财险公司到时派人设点接受农户投保。对于生猪、鸡、鸭等品种保险,可由农户到区人保财险公司上门投保,也可在“送保险下乡”时一并投保。其中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可向区人保财险公司预约投保,由区人保财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接受农户投保。乡镇、街道要落实人员协助做好投保验险工作。
(七)报案处理。一般性灾情发生后,农户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区人保财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也可向乡镇街道报案,再由乡镇街道转报案。大面积灾情发生时,将启动大灾预案,区人保财险公司要集中力量查勘定损,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农保协办员要积极协助区人保财险公司做好查勘定损工作。如对定损发生争议,按村、乡镇街道、区的顺序由有关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八)理赔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定损后,区人保财险公司分两次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先向农户预付核定赔款的50%,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全省全年总赔款在保费5倍之内的,则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全省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则个案清算赔款额为:核定赔款额×封顶系数(全省农业总保费×5/全省总赔款)-预付赔款额。
五、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组织,扎实开展工作。政策性农业保险系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为了加强协调和指导,区政府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发展改革、农业、财政、民政、林业、气象等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建立由农办负责人、农技员、畜牧兽医员、协会代表等组成农保协办组(确定1名联络员),协助做好投保验险、报案查勘和理赔定损等工作,公正做好定损争议的调解工作。各村也要确定1名协办员,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建立由村负责人、联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农技行家等组成的农保协办组。为促进协办工作的开展,区将建立必要的激励和责任约束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各地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重点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保,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参保。财政补助以农户自愿交费参保为基础,农户不参保,财政不补助。有关单位要把农户是否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有关扶持政策、信贷支持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参保农户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要积极落实以险养险配套政策。区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险、综合财产险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统一由共保体承保。区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须将上述三项险种放在共保体办理,否则会计核算中心或各单位财务不得办理报销。在加强引导和参保者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共保体开展农村建房险等其它涉农险业务。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角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共保体相关业务的拓展和落实。
(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预警和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巨灾防范意识,建立大灾应急预案,筹建巨灾超赔准备金。区人保财险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互助合作保险组织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切实抓好防灾防疫工作,着力控制农业灾害风险。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