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不少在黄川籍员工返乡心切。为认真做好在黄川籍员工因灾返乡安全工作,我区在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相关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流动人口管理局以及相关企业认真做好当地川籍员工的思想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尽可能待四川灾区应急救援工作告一段落,进入恢复重建阶段后,再通知川籍员工陆续返乡。二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区流动人口管理局要关心关注川籍特别是来自重灾区员工较集中的企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相关企业慰问家乡受灾的员工,做好安抚工作,尽可能帮助解决家乡受灾员工的困难和要求。三是对确需返回灾区的员工,各乡镇街道、区流动人口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要认真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尽量安排乘火车返乡,如确需包车返乡的,应由客运西站统一安排落实,加强安全行车管理,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确保运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