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黄岩区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防灾知识
怎样预防火灾
www.zjhy.gov.cn   2008年05月07日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火灾2 拷贝.jpg    1.不要随意乱扔烟头。
  2.家里使用明火或电熨斗、电吹风等家用电热器具时人不要离开。
  3.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尤其是在酒后或疲劳时。
  4.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并将打火机、火柴等物品放在小孩不容易拿到的地方。
  5.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在相对空旷、安全的区域。儿童不宜自己燃放。
  6.过道里、楼梯上不要堆放物品,安全出口不要上锁。
  7.家庭装修时,要尽量选用难燃并且无毒的装修材料。室内供电线路应套管保护,要按照家用电器功率要求配置电源线和配电盘。
火  8.发现家中燃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千万不要在此时开关电器或使用明火。同时应立即到相对安全的地点报警或与供气部门联系,请专业人员来处理。
  9.不要在有火种的地方使用装有易燃溶剂的按压式喷雾罐,如空气清新剂、香水、花露水、酒精、发胶等。
  10.夏天点蚊香时,蚊香不要靠近床沿、蚊帐、窗帘等易燃物品。
  11.不要在家里储存易燃易爆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危险物品。
  12.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乘坐各类交通工具。
  13.不要在树林中抽烟、乱扔烟头、野炊、烧荒、烧灰积肥或焚烧物品。

火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黄岩区人民政府主办  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2008 版权所有 浙 ICP 备05000031 建议使用IE5.5,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