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按照《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台州市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根据我区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现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原因造成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
(1)因人群过分拥挤,通道严重堵塞等原因,发生人员挤压、踩踏、坠落、溺水等伤亡事故。
(2)场馆、舞台、看台、栏杆等建筑物或临时搭建设施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燃放烟花、礼炮或释放氢气球遇明火发生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他非人为故意损害、破坏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黄岩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实施。
1.4事故等级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按照其性质、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
(2)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乡镇、街道为处置本行政区域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主体。根据事故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及时启动预案。
(3)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快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注重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处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5)联动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区级有关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快速有效处置。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对全区范围内发生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区政府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区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区有关部门在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快速、高效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
2.2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现场指挥机构
事故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区指挥部部分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 预测预防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凡组织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必须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并经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方案、预案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基础上,要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事故,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忧患意识,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性事故的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先期处置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主要依靠事发地乡镇、街道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应急救援队伍和职能部门、活动主办单位,在政府的指挥、协调下,先期进行处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级别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向上级政府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以及活动主办部门,立即如实向区政府、区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同时通报区级有关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发生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和区指挥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故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并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处置救援情况的摄录工作。区政府接报后,及时汇总情况,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4.3医疗卫生救援
事发地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
4.4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特点和严重程度,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迅速有序地转移、疏散、撤离现场人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源头,防止事态扩大、人员伤亡增加;对受伤群众及时组织运送和救治。
4.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现场处置行动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6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负责检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预测事故的后果,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区指挥部。
4.7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行动实施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相应指挥部批准,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乡镇、街道或区民政、卫生、文化、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等,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偿还、补偿。
5.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6 应急保障
6.1经费保障
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部门应将此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2物资保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3纪律保障
参与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在接到行动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或指派相关人员、装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快速投入事故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要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及时处置。
6.4预案演练
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按照本级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适时组织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的能力。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文广新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区文广新局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区政府批准。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能够出色完成任务,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对在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重大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