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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机构职能
www.zjhy.gov.cn   200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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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

内部科室: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城建科、建筑业科、房地产业科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程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检查督促,组织实施。

    2、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宴施。

    3、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村镇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市貌、对房地产、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监察工作。

    4、负责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普及、推广工作,不断推动技术进步;负责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5、负责制定全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和管理村镇规划、建设,负责归口管理全区测绘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全区各乡镇农田保护区规划,负责区政府交办的规划审查报批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区城镇住宅建设,参与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房改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管理,组织和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商品化工作,管理全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区城市的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全区城市供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

8、统筹规划全区建筑设计和施工力量的发展,指导全区设计、施工工作。负责审核施工企业、市政企业、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咨询公司、建筑制品生产企业、城市燃气和供水企业的资格等级,并按审批权限审批、审核新办的上述各类公司、企业。

9、负责管理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实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法;指导与监督设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和健全各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监测体系,检查监督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管理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北路99

联系电话:0576-8427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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