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黄环管示[2008]7号
我局拟审批台州市黄岩红灯笼快餐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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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台州市黄岩红灯笼快餐店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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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台州市黄岩红灯笼快餐店 |
项目负责人 |
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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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黄岩区食品街98—2~3号 |
联系电话 |
1351147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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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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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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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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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黄岩区食品街98—2~3号 |
规模 |
建筑面积约3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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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情况、敏感
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东侧是君悦华庭小区道路及绿化带;南侧是3间沿街店面,8m处是君悦华庭14号楼;西侧是32m宽的食品街;北侧是小区通道及7间沿街店面,44m处是桔乡新村居民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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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性 质 |
本项目占地面积80m2,建设单位将原有的二层结构隔成四层结构,预计总建筑面积约300m2。其中一楼布置9张餐桌、二楼布置10张餐桌、三楼布置厨房和3个包厢、四楼是仓库。本项目主要从事快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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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及
拟采取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黄岩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油烟废气经专业厂家生产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率确保达到85%;排烟口拟设置于四楼西侧。
噪声:对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及集烟罩采用消声隔振处理,对排烟通风管道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空调机组设置隔声屏障。
固废:隔油池废油、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厨余垃圾和食物残渣等由养殖户收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一、公示时间:从2008年9月8日到2008年9月17日共7天(双休日除外)。
二、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本项目的利害相关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证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台州市黄岩区环境保护局管理科;地址: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18020;电话:84225724、8405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