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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申报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的通告
www.zjhy.gov.cn   200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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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各界和海外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捐款捐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保证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黄岩区审计局对全区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开展审计监督。目前,除了区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外,不少社会组织或个人自行组织举办募捐活动。为使所有捐赠资金和物资能全部用于抗震救灾,保证捐赠活动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未通过区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法定接受捐赠机构,由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行组织募集活动,且所募集资金和物资未上交上述法定接受捐赠机构的,必须将募集资金和物资的情况于530日中午1200前向黄岩区审计局申报,以后募集资金和物资的情况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定期向黄岩区审计局申报,申报内容包括组织单位或个人名称、募集方式、募集对象、募集资金和物资总额、募集资金和物资去向等情况,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申报方式:登陆中国台州门户网站(http://www.zjtz.gov.cn)或台州市审计局网站(http://www.tzsjj.gov.cn)下载申报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毕,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黄岩区审计局申报(黄岩区审计局电子邮箱地址: zjhyjzsj@163.com),或直接到黄岩区审计局申报,地址:黄岩区横街路309号。联系电话:8422217284222021,传真:84210363

二、欢迎社会各界及时向黄岩区审计局举报各种自行组织的募捐活动,举报电话:0576-84222021

 

附表: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组织募集汶川地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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