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切实履行政府提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我省提高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农村电影专项资金补助的标准。
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市县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达标面积,每平方米补助从480元提高到720元;二类地区市县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达标面积,每平方米补助从210元提高到315元;重建、改扩建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达标面积减去原建筑面积予以补助,每平方米补助标准参照本地区新建补助标准执;2007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但未完工的项目,竣工验收后省补助资金50%部分按新补助标准执行。
农村电影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具体为:一类地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每场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160元;二类地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每场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80元;三类地区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根据放映场次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标准每场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