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收养登记】 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4649对、离婚登记349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39对,出证合格率达100%。认真深入开展新《婚姻法》的宣传,积极配合计生局和老龄委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协助老龄委做好赡养义务保证书的签订工作。大力宣传《收养法》,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08件,出证合格率100%。
【民间组织管理】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2003年度省社团年检方案,对全区117个区级法人社团进行了全面年检年审,合格社团110个,限期整改7个,免予年检6个,注销4个。积极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合作,进一步落实对社团的双重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了社团收费和财务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7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合格的69家,注销了9家,要求申请登记的28家。
【社区建设】 组织召开了全区社区建设暨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会议。通过积极协调,基本上解决了社区经费及办公、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除西街拆迁、西苑刚刚组建、南苑还未组建外,其余20个社区全部一次性选举成功,并于10月份对社区居委会干部进行了岗位培训,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结构得到了优化,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明显提高。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有2个社区达到省级文明社区,12个社区达到市级文明社区。
【村委会换届选举】 开展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对“一法两办法”,中办发〔2002〕14号和浙委〔2001〕26号文件的执行,换届选举遗留问题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资料建档、数据统计和分析等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梳理,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具体原因,狠抓重点,落实难点。指导完成了上郑干坑、沙埠繁三、北洋小里桥三个难点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较好地处理了茅畲大里村、西城东路村群众的来信来访。
【村民自治】 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东城街道、院桥镇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8月份召开了在全区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动员会,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编印出版了《黄岩区村民自治村级管理工作手册》,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根据市民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联系点制度,东城街道的海棠社区、西城街道的迎春社区、院桥镇的店头街村、宁溪镇的五部村为台州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联系点。
【殡葬管理】 紧紧抓住遗体火化这个中心环节,对意外死亡和无名尸体实施重点监控,确保火化率达100%。对丧葬用品市场坚持长效管理与突击清理相结合的方法,收缴销毁一大批花圈、纸钱等禁售物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把丧葬用品的制造、销售转入正常性管理。打击非法殡仪服务活动,规范民间殡仪服务行为。指导乡镇深化骨灰处置方式改革,大力倡导骨灰集中存放和深埋、树葬等文明方式,坚决处理乱葬乱埋行为,建造了一批高档次、高标准的深埋树葬式墓地。提倡文明节俭办丧,反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行为。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在已制订的《黄岩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整,调整为4877户、7737人,需总保障金247.767万元。6月底正式成立了黄岩区慈善总会,为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在保障范围内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帮助,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补充。
【救灾救济】 2003年全区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造成19个乡镇、街道550个村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全区受灾人口41.81万人,其中成灾人口达25.14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344.35万元。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全年共下拨救灾救济款78万元,其中春夏荒救济款10万元,临时救济款18万元,春节慰问费5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面对“非典”灾难,积极动员民政系统全体人员共抗非典,并接受抗非典社会自愿捐赠现金1.91万元,物品折价1.58万元。
【福利彩票销售】 合理布置电脑福利彩票网点,采取多种形式促销,取得较好的效果。全年销售福利彩票949.2万元,其中大奖组销售661.1万元,电脑彩票销售288.1万元,共筹集福利金143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
【地名工作】 组织召开了门牌整编工作会议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会议,专门建立了门牌整编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共设置门牌58176块,路街牌184块,巷弄牌39块,楼幢牌85块,楼层牌241块。会同区文联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开展地名征集工作,完成南、北片28条道路名称的拟定工作。6月份开展地名法规知识竞赛,印发《地名法规选编》1000多本,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试题2000多份,提高了人们的地名意识。
【退伍安置工作】 2002年冬季,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320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的70人(含二等伤残1人,转业士官5人)。积极探索走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安置为次的道路,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妥善安置了250名农村籍退役士兵,使用率为95%;另一方面,对70名符合城镇安置人员除重点安置对象经公开考试、考核录用外,双向选择的有17人,自谋职业的有49人。区政府从财政中拨出137.5万元,用于发放退役士官、义务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优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了义务兵家属、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兑现工作,2003年全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89.585万元,达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75%;三属抚恤加优待年收入3980元,达到了上年人均收入的105%;在乡伤残军人抚恤加优待收入4400元,达到上年人均收入的116%;在乡复员军人定补加优待年收入2780元,达到上年人均收入的74%。进一步完善了《台州市黄岩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试行办法》,共报销住院医药费16万余元,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双拥模范城创建】 加强双拥宣传,组织召开双拥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使各级干部统一认识。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区人武部组织的议军习武活动,增强了国防意识和双拥观念。区政府从财政中拨出10万余元,用于走访慰问区人武部、武警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军队离退休干部、战斗英雄、转业复员军人困难户及在乡特、一等伤残军人。建立双拥联络员制度,确保落到实处。在春节、“八一”前后为100户特困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补助费5万元。南城、北城、新前三街道组织民兵小分队,帮助优抚对象收割早稻、播种晚稻。在公共场所设立双拥宣传牌等标志,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社会福利事业】 区社会福利院内强管理,外强服务,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拓宽托老服务领域,连年获得省二级福利事业单位等荣誉。黄岩区老人服务中心(委羽山庄)加快了建设步伐,托老中心已竣工,并在9月份开始试营业。结合实际制定《台州市黄岩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意见》,在迎春社区的基础上发展了江北社区、海棠社区、橘乡社区,大力推进以社区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
【移民工作】 做好滩坑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多次召集安置镇、街道负责人开会协调,对移民工作进行必要的宣传和解释,使移民安置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安置村、点,并及时调整不理想的安置点,增强移民户的信心。继续做好长潭水库移民遗留工作,对移民滞留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以确保移民工作的全面完成。
【福利企业管理】 注重技改投入,引进高科技设备,努力开发新产品,有力促进了福利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狠抓年检年审,与各福利企业签订年检年审责任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重点突出四残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端正了福利企业办厂方向。规范完善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残疾职工养老保险面,提高保险额。“非典”期间,民政工办与各直属福利企业签定防非典责任书,确保福利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年实现工业产值7.5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实现销售收入7.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实现产品销售利润9821万元,比上年增长33%;工业产值在福利企业中居全省第28位,全市第2位。
(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