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黄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黄岩区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区监察局属区人民政府序列,接受区人民政府领导。
【概况】 2001年,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监督,狠抓落实,较好地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51件,比2000年增37.3%。其中区纪委、监察局本级立案33件,比2000年增73.7%;乡、镇、街道、部门立案118件;大要案2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8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15.7万元。审结党政纪案件182件。其中开除党籍37人,留党察看1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2人,警告71人,免于党纪处分3人。行政撤职5人,行政记大过6人,行政记过5人,行政警告15人。
【信访举报】 区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472件、来访135次、举报电话49次,共计为656件次,与2000年相比增22.8%。其中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有39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60.2%,比2000年增加11.9%。反映区管干部的信访件有109件,比2000年增加36.3%;反映一般干部的有182件,反映其他人员的有104件。署名举报180件次,比2000年减少13件。
区纪委、监察局自办信访258件,已办结233件。上级(包括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要求报情况的有22件,已报结19件,市、区直线电话交办14件,已报结13件。区纪委、监察局要求下级报情况的有48件,已调查结案45件;下转要求报回执的一般信访件有98件,已报92件。发信访反映通知书9份,发信访监督通知书20份,信访转立案42件。署名举报180件,已办结165件,受理率、办结按时答复率均达100%,反馈情况基本满意率达90%。
【重大违纪案件】4月29日,区纪委对黄岩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海鹰进行党、政纪立案检查。经查,王海鹰任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期间,于1992年2月至2000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陆某某、徐某某等人送的钱物计人民币77 246元;经商办企业、投资娱乐场所获利7万元,行贿计人民币26 790元,还多次参与赌博。2001年8月30日区纪委作出决定,给予王海鹰开除党籍的处分。2002年3月26日,区人民法院判处王海鹰有期徒刑3年。
在查处王海鹰的案件时,采取内查外调,挖出了原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郝志刚(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移送市纪委查处),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马勇勤等违纪违法问题,涉案人员10多名,违纪金额224万余元。
2001年6月4日,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马勇勤就有关经济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经查,马勇勤于1998年3月至1999年6月,贪污公款30万元,收受贿赂23万元,经商办企业获利4万元。2001年8月30日,区纪委决定,给予马勇勤开除党籍的处分。2002年3月26日区人民法院判处马勇勤有期徒刑15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委、区政府各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调整了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订了《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年底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和18个区级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制订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全区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7名,其中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谈话诫勉1人,免予处理1人。结合“三个代表”教育,对粮食局、建设局班子进行党风廉政评议。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开通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绿色通道”,设立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581”专用帐户,全区“581”帐户共收到上交的现金114 470元。清理“三礼一证”(礼金、礼卡、礼券、支付凭证),全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上交礼卡(券)73 769元,查缴单位和个人代币卡(券)39 797元。通过查案,收缴单位和个人礼金和代币卡(券)205 473元。进一步完善了廉洁自律有关制度。出台了《关于纠正报销住宅电脑上网费的紧急通知》、《关于建立区管领导干部出国(境)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贯彻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社区监督卡制度。
【纠风和执法监察】 加强了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收缴焦坑中学向学生违规收费、虚报冒领等50万元;城关三中向学生收取的农函大学习费39 858元,虚报冒领8.9万元;澄江中心校截留学生代管费24 943元和院桥中心校截留学生代管费4 100元。同时,督促上郑乡纪委收缴了上郑中心校违规收取的学生转学费11 140元。责令高桥中学退还违规向学生收取的补课费。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违规向城镇学生收取农村教育费附加进行了查纠,将70万元违规收费退还学生。
治理公路“三乱”。制止了104国道附近的村道乱收费行为,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每月可为国家增加通行费收入60万元。
减轻农民、企业负担。2001年,全区共减轻农民负担总额1 493万元,减少企业负担4000万元以上,收缴了私营企业协会超标准收取的会员费13.2万元。
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27个,降低药价总金额34.93万元,其中30万元让利给群众。全区有7个医院实行医药、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占医院物品采购总数45.6%。查处医药购销中违纪违法案件3件。
加强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执法监察。区纪委、监察局共参与各种招投标执法监察106标次,涉及工程总价款46 757.8万元,实际中标总价42 140.01万元,节减资金4 617.79万元。查纠招投标过程中串标案件和违规招标事件各1件。尤其是对投资7亿元的滨江世纪工程建设进行了全程监督,督促工程承发包单位签订廉政公约,确保工程建设规范进行。
【治本工作】 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督查力度。积极查处各类干扰、阻碍企业发展的投诉件,2001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件28件,其中属投诉范围的16件,办结16件。受理区长热线电话2件,办结2件。协助区政府对全区45个政府部门自报的964项审改项目进行审查,取消、合并446项审改项目,审批项目减幅达75%。
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2001年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采购47次,涉及预算资金总价5 038.01万元,实际中标总价4 371.17万元,节约资金666.8万元。参加区政府重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督8次,涉及资金总价4463.98万元,实际合同价为3594.32万元,节减资金868.76万元。督促区政府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廉政公约》,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及供应商的行为。
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全区1.6亿元预算外资金全部入笼管理。区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开始运行,已有38个单位纳入中心管理。
【党风廉政教育】 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得到深化。为基层提供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8000余人。组织全区3000多名党政机关干部参加市反腐倡廉图片展览。为区管领导干部寄发5篇反腐倡廉范文。在全区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开展“月廉政教育日”活动,注重党风廉政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道工作。区纪委本级共有14余篇稿件被中央、省、市报刊等新闻媒体录用,有24条纪检监察信息被中纪委、省纪委录用。
【队伍建设】 在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区纪委机关开展了以正确使用“两规”、“两指”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制订完善了11项制度,做到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2001年9至11月份,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强素质,严纪律,树形象,创一流”为主题的高强度培训活动和法律知识学习年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组织10名乡镇纪委书记参加市里的高强度培训。10月份,抽调5名业务骨干参加中纪委培训中心的业务培训。区纪委书记李友星被中纪委、监察部、人事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郑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