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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www.zjhy.gov.cn   200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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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与职能】  区法制局是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机构。主要承担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执法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黄区委发[2001]81号文件精神,区法制局职能并入区政府办公室,对外保留法制办公室牌子。
  【加强执法监督】  ()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契机,加强与人大、政协、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新闻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力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每一操作程序全部纳入政府法制的动态监督之中。()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强化“两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制定定期检查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考核力度。()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中心,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2001年,共参加统计、档案、物价等多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质量评议,确定一些执法任务重和人民群众生活较为密切的行政机关为重点监督单位,健全制约机制,做到依法、严格行政。()以执法投诉和信访工作相结合为新途径,努力探索处置执法和政策接替问题的新路子。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200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涉及公安、劳动、交通等部门,办结率100%。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区法制办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办案质量。
  【规范性文件审核】 坚持合法有据的审核原则,全年审核、论证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18件,省、市级意见征求稿5件。在审核中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逐字逐句推敲,对有些部门擅自设定权限和增加审批程序的,坚决把好文件审核关,得到区政府的支持和认可。
  【报备案制度】 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产生,在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报备案制度。对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发现有违法不合理等内容的,发现—起纠正一起。同时,试行重大行政处罚的报备案制度,切实履行对备案审查的监督力度,不流于形式。
  【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2001年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440人,具备条件申领到《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达1000多人。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动态监督,通过年审注册,对退休、离职、离岗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或暂停办理年审,对改变执法区域或执法类别的行政执法证件变更。在年审的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更新的培训,增强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麻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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