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2001年12月,根据黄区委发[2001]81号文件精神,区外事办公室职能并入区政府办公室,对外挂牌。
【概况】 2001年黄岩区共审报因公出国(境)团组220批次,35人次。其中贸易洽谈120人,市场考察48人,参展130人,售后服务48人,文化交流5人,参加国际会议2人。审报邀请国外人士来华签证函件24批,43人次,帮助办理重点出口创汇单位20批、80人次的护照签证急件,为这些企业如期出国(境)赢得时间,使他们圆满地完成了出国任务。
【外事接待工作】 随着对外交流的扩大,本区的对外交往也越来越多,2001年共接待外宾8批,112人次,进一步促进了黄岩的对外交流,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黄岩的知名度。
【护照管理收缴工作】 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暂行规定》,因公出国(境)人员必须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向出国审批单位交回护照。区外办积极配合市外办做好出国(境)人员回国后的护照收缴工作,基本上杜绝了出走、出逃、滞留不归或随意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擅自绕道旅游等违反外事纪律的现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