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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展销会登记
www.zjhy.gov.cn   200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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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商品展销会登记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申报程序(环节):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申报条件(含申报资料及要求):

举办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展览展销活动的经营范围:

1、举办商品展销会申请书;

2、商品展销会申请表格;

3、举办单位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展销会的应提交联合举办协议书;

5、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即场地租赁协议);

6、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7、外地企业到我区举办展销会的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异地核转通知书;

8、委托经办人办理展览展销会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政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举办的商品展销会,应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及标准:

免费

受理地点:

黄岩经济发展并联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受理电话:

4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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