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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名称登记
www.zjhy.gov.cn   200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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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场名称登记

设定依据:

《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申报程序(环节):

受理—核准—发证

申报条件(含申报资料及要求):

市场设施符合《台州市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底标准指导意见》,举办单位为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含市场经营管理)。

1、市场名称登记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3、利用现有房屋举办市场的,应当提交营业用房的产权证明;租用房屋的,同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新建市场营业用房的,应当提交规划、质量、消防等分项验收合格证明;

4、划行归市及配套设施布局图;

5、市场举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市场投资经营资格或“市场经营管理”的经营范围);

6、市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签字或董事会决议)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上报市工商局审批

收费及标准:

免费

受理地点:

黄岩经济发展并联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受理电话:

4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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