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汇编
(1月11日—1月31日)
本期区政府直线中心共受理来电、留言198件,其中市中心交办25件,区政府网上受理43件,区中心电话受理130件。承办数量占前五位的单位分别为:国土22件、公安18件、规划16件、环保14件、建设13件。
一、民情关注
(一)客车春运票价涨,乘客要求严把关
群众网上留言:我是江西吉安的,平常回家买车票只要160 -180元左右,前几天去车站查询了一下,竟然每张涨到了320元,这算是正规的上调吗?请问有何依据。总体感觉去年春运抓得比较紧,车票涨价幅度也没有今年这么大,现在才1月中旬,就上涨了这么多。我们厂往年都是1月26号以后才放假的,今年要到2月4号放假了,按照这样的票价,我担心到那时侯票价会是多少呢?还会不会继续涨?出门在外,赚点钱不容易,看着这么贵的车票,让人心生寒意。恳请有关部门加以重视并把好春运涨价这一关。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交通局,该局回复:目前黄岩至江西吉安的客运票价为256.58元(其中基准票价为186元、公建金23.25元、通行费45.33元、站务费2元)。依据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5]213号)文件,允许在其基准票价上浮20%出售,目前企业按该标准上浮了37.20元(186x20%=37.20元),另按照浙服[2007]312号文件,加收燃油附加费13.95元,该线路票价为256.58+37.20+13.95=307.73元,实际执行价格308元,如超出该价格则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该乘客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此件回复后反映人小黄来电表示感谢,反馈黄岩至江西吉安的车票价格为311元,与核定价格基本一致。
(二)地质灾害重建家园,基础设施均已到位
村民反映: 岙头村因地质灾害导致整村重建,可盖好房到现在时间过去一年多了,各种基础设施至今还未弄好,如:自来水还喝不上、有线电视线和电话线还未牵,给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是屿头乡政府却不管不问,望有关部门督促该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责。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屿头乡,回复如下: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到目前为止,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已投入资金30多万元,目前道路硬化、电、路灯及小区绿化都已完成。同时也解决了小区的临时用水,并已将安迁小区列入了我乡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范围,该工程已上报省立项。同时乡政府也答应该村,如果安迁小区要先安装自来水,乡政府先补助5万元,目前村干部已着手开展安装自来水的准备工作。至于有线电视和电话,当地政府已与主管部门进行了协调,准备近期进行安装。
(三)疏浚排洪改良河道,淤泥堆放选址困难
市民反映:黄岩区东城街道埭东村新村居民区旁边的良田上正在开挖6亩左右的土坑,准备堆放从旁边河道挖出来的臭淤泥,广大住户虽然对政府清理淤泥疏通河道的善举表示理解,但由于离居民区实在太近,旁边住户强烈要求有关部门考虑实际情况,另选堆放场地。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东城街道,该街道反馈:镇东马路河疏浚是市对区、区对街道两个社会考核内容之一,也是城区东片防洪排涝的主要通道,更是多城同创环境卫生的需要。现河水发黑发臭、河床淤积,影响环境和排洪,已到了非清理不可的地步。我们在施工前已选择过几个地方,都因种种原因放弃。现综合方方面面因素,认为埭东村这块地堆放淤泥比较合适,因地户主动要求,加上距离最近,我们已对该地块进行了丈量,并已拨付了租金,目前该工程已经通过招投标,无法再另选场地。施工时可能有些气味,但只是暂时的,我们尽量将垃圾运往填埋场,将污水排出永宁江,仅堆放淤泥以减轻臭味。也请广大群众支持理解政府的公益事业和惠民工程。
(四)村干部知法犯法乱砍伐,森警队立案受理严追查
宁溪王家店村村民举报:我村王某为一名中共党员、村支委,知法犯法,在2006年9月份未批先砍,将自己的承包山,坐落在本村后门山的畚斗弯地方的松树,估算共砍伐70立方米,这违反了《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在我当地影响极坏,村民反映意见比较大(其数据已大大超出《森林法》的规定)。作为一名党员、村支委知法犯法,要求有关部门作出相关处理。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林特局,回复如下:本件已立案受理,于2007年12月5日答复区直线中心一次,现正在调查取证中。在12月4日,我局森警大队到滥伐现场也实地勘查过,但当天取报人经联系无法到场,后来该举报人提出要求再次到现场勘查。12月28日,森警大队人员再次联系到王家店村委会主任王某,准备再次到山上现场勘查,但王某回复说举报人无法一起到现场,提出延后再去。森警大队近日准备再次到现场进行勘查,将会作出相应处置。
二、亮点通报
生产噪音扰民,环保责成整改
村民投诉:位于江口街道白石王村东面的公元公司,主要生产塑料制品,并且24小时连续生产,影响了当地村民的正常作息。该公司虽然作了部分隔音,但仍然严重影响我们睡眠。我们已经多次反映过,却没有多大效果,希望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还我们一片安静的生活空间。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环保局,回复如下: 1月10日,我局2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东城街道办黄主任,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反映人反映的“永高公司”白石王村生产车间的西侧已安装了隔音装置,同时经比对“永高公司”出示的该生产车间与周边8户村民签订的增设加高隔音装置的协议(协议上有白石王村委会盖章及8户村民签名),确认永高公司白石王车间已按协议要求增设了隔音装置。现责成永高公司在近期对该车间进行调整,并搬迁高噪音生产设备。
三、政策咨询
(一)82省道山头姜至头陀路段何时动工
市民来电:82省道山头姜至头陀段公路几时才能开工?此路段不但路窄,而且路面状况极差,时有交通事故发生。建议相关部门投大力气,把这段瓶颈打通,方便群众出行。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交通局,该局反馈:群众询问82省道山头姜至头陀段公路工程进展情况,该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从2005年开始经省有关部门向国土资源厅报送,但一直未获批。2007年对该工程又重新进行申报,经多方努力,已转报至国务院,目前暂无批复信息,以致工程无法全面展开,该段公路也只能进行桥梁施工。只要用地批复,资金到位,我们立即安排工程建设。我们的心情同反映人一样焦急,也想把82省道延伸线山头姜至王家店段早日建成!
(二)养路费能否报停
市民网上咨询:我想问下,我现在人在外地,2008年车的养路费没有交,怎么办?还有我2008年车不使用,养路费能不能报停1年?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交通局,该局回复:2008年养路费你已迟缴若干天,请尽快到黄岩公路运管稽征所征收窗口或商业银行补缴养路费。《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车辆因其他原因停驶的,车主应当向车籍地征稽机构申办报停手续,并交存车辆号牌、行驶证,从次月起停征养路费,一年内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新购置的车辆未满两个自然年的不得报停。
(三)有关档案调动事项
市民网上留言:我是去年毕业的本科生,毕业后在黄岩规划设计院工作, 属合同工 。今年因为办助理工程师需要 把档案从临海转到黄岩 ,办好后准备把档案转回临海 。结果1月17号 带着临海人才市场的调档函到黄岩劳动部门要求调回档案的时候被拒绝,说我在黄岩有合同在 不能调回。那么我请问:我一个临时工有必要一定要把档案放黄岩吗?我自己是临海人, 没档案我现在不能在临海落实户口啊!以后临海的事业单位招考, 我也不能报名了,第二代身份证也无法办理。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人劳社保局,回复如下:接此交办单后我局及时与反映人戴某电话联系。此反映人是黄岩区规划设计院临时聘用人员,目前档案存放在我区人才交流中心,为了在临海落实户口,想把档案转到临海,须凭临海人才交流中心的调档函外,还须出具黄岩工作单位同意档案调出的证明,才可把档案从黄岩转到临海。
四、建议留言
建议推广黄岩西部旅游景点,创特色品牌
市民反映:本人觉得我们黄岩西部的旅游资源是挺丰富的,但是不到相关的路段,见不到相关的路标。比如浙东十八潭就必须开到黄长线的一定位置才能看到。以前本人也不清楚黄岩西部原来有这么多的旅游资源,都是看到这些路标后才知道的,所以想提两个建议:第一、能不能把我们黄岩西部的这些旅游点放到高速公路的路牌上。比如设一块广告牌,内容为黄岩一日游或两日游,把西部的这些景点窜联起来,特别设在两个高速公路的出口处,给路人留下黄岩西部青山绿水、风景优美的印象。第二、融合我们黄岩千年的历史,以人文历史山水以及地方特色的风俗小吃相结合的旅游方式,在台州范围内形成一定的品牌,在浙江省内达到一定的知名度。像目前这种情况,真是可惜了我们黄岩的旅游资源以及我们的地理位置。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旅游局,回复如下: 第一,根据长三角《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地方标准的规定,原则上,国家级风景旅游景点的标志牌才能设置在高速公路上,省级重点以上旅游景点标志牌可设置在国、省道上。在设置安排上,先重点后一般,并严格控制,防止过多过滥。考虑到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包括适宜游览的日期、年接待旅游者人次以及年接待自驾车数量等相关参考指标,并综合交通需求等因素,将各城市的主要旅游景点分为A、B、C三类。A类旅游景点应根据路网密度和区域布局选择较长的引导距离。B类旅游景点应根据路网密度和区域布局选择适中的引导距离。C类旅游景点从距旅游景点最近的干道交叉口开始引导。在我区,划岩山和锦绣黄岩旅游区属A类;浙东十八潭等属B类,并且目前仍然处于在建阶段,故设置在黄长线;而C类有比如富山乡双坑村的石瀑风景区,建成后的指引标志将设置在宁溪公路的一定位置上。第二,如您所说,我区人文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地理位置相当优越,但目前部分景区仍然在建,以及政府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打造黄岩旅游品牌的进程较缓。另一方面,由我局制作的 “黄岩旅游指南”折页上有我区一日游两日游的推荐线路,该折页在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台州市客运西站内)、区内各旅行社都有备存。我局在各次旅游交易会、洽谈会上都进行了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已向市民免费发放。但由于线路游程设计的内容字数较多,为避免影响交通,故未在广告牌上标出。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感谢对黄岩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