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名单(第四批)
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黄政办发[2005]23号文件精神,现将经区公安分局审查批准的第四批25名回原籍农村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名单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4226515
附:已批准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名单
区经济发展并联审批服务中心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