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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工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www.zjhy.gov.cn   2008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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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

 

为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设立先进制造业扶持资金3000万元、上市专项扶持资金3000万元、创新风险基金2000万元,对当年销售收入或入库税收增幅高于年初设定的全区规模上企业同行业增幅指标,未涉及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节能减排达标,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予以扶持,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快科技创新,加大工业投入(拟安排资金1600万元)

1、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造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的模具制造业、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业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的4%以内给予资金补助。进口先进设备(列入海关免税目录)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以内给予资金补助;进口单台先进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6%以内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区经贸局)

2、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企业,奖励30万元;列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奖励20万元;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经产业化后的企业,给予技术交易额的30%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新确认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5万元;列入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列入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3、推进标准化建设。承担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被认定为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制订的企业,奖励3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产品获得采标标志的企业,奖励1万元。(牵头单位:黄岩质监分局)

4、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产品技术检测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技术创新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经省、市认定与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建立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贸局)

5、加快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获得国家、省、市、区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通过省、部级鉴定的新产品、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每项奖励1.5万元;通过市级鉴定(评审)的企业,每项奖励1万元。模具产品被评为国际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业,每副分别奖励1万元、0.6万元。获国家新药证书和一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每个奖励20万元;获二类新药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每个奖励5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贸局、黄岩食药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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