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品价格调查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浙调办字〔2008〕17号文件和台州市统计局〔2008〕5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业品价格调查数据质量,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各界服务,按照全省和台州市局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区工业品价格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各工业品价格上报企业
二、 检查范围:
1.企业上报规格品是不是主导产品,现行产品目录是否需要调整;
2.产品价格是否同质可比,非价格变动因素是否剔除;
3.企业是否有从事工业品价格统计工作的专报人员;
4.对月度指数异常变动的情况是否进行说明;
5.工业品价格台帐是否建立。
三、 检查方式:
由各工业品价格上报企业统计人员先对自己企业工业品报表进行自查,并在5月21日前掇写自查报告报区统计局。区局届时会在此基础上,按3%的比例进行抽查。
(联系人:叶凌汀 联系电话:84121568)
黄岩统计局
二ΟΟ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