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矿公[200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黄岩区茅畲乡西边村多福寺的建筑石料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矿区位于茅畲乡西边村,距茅畲乡政府约1.1公里,矿区东侧约500米有一条乡村公路通往矿区。
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
矿区
面积 |
开采资源量(333) |
开采标高 |
开采矿种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37910平方米 |
217.4
万吨 |
+18米—+81米 |
建筑用
凝灰岩 |
5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240
万元 |
50
万元 |
矿区地质概况见《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茅畲乡多福寺建筑用石料矿区地质普查报告》。
本次采矿权出让,政府将设立底价(最低保留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资料。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休息日不受理),到我局四楼矿管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挂牌出让时间:2008年4月7日—2008年 4月18日下午4时止。
挂牌出让地点: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一楼大厅。
六、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日—2008年4月3日下午4时止,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矿山道路使用及林地征用、坟墓搬迁、场地租用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按照茅畲乡人民政府、西边村委会、浦洋村委会及采矿权竞得人四方《协议书》(样本)中的标准补偿、实施。
2、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3、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缴清全部采矿权出让金及山地征用等相关费用,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放弃,则没收以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采矿权受让资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矿管科(405室)。联系电话:0576—84032557。
2、银行帐户。开户单位: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账号:915101040095788。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