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跃平 鲍立波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如何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有机统一,是一直让我们关注、敏感的话题。去年,黄岩区环保部门根据排污总量控制来实现减排的目标要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开始探索排污权交易,进行了一宗排污权跨产业交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情况背景。将一个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作为商品出售给缺少排放指标的企业,是发达国家为控制排污总量早已广泛采取的一种市场化运作手段。黄岩医化企业众多,素有“精细化工王国”之称,环境保护工作比较繁重。当前,随着国家对一些项目污染物排放在达标的基础上实行总量控制,使排污权成了稀缺资源。但是,政府追求经济发展的环境资源空间和企业发展壮大需要的环境资源空间之间,始终存在按市场规则进行内在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可能。
近年来,我国江苏、我省嘉兴等地创立了排污权交易,取得了不少的理想成效。而黄岩则尝试水污染物排污权跨产业交易,正是在创新排污权交易主体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
二、基本做法。位于黄岩经济开发区的台州同兴印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毛纱、布匹印染加工的企业。2007年,该企业在报批年产染色绞纱3000吨、面料3000万米迁扩建项目过程中,面临新增排污指标的“瓶颈”问题。该企业原已审批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4.94吨/年,迁扩建项目新增COD排放量为20.2吨/年。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印染类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按1:1.5替代,须削减30.3吨/年的COD排放量,因此区域应调剂5.36吨/年。对一个正处于产能迅速扩大而原有排污总量有限的企业来说,这确实是个难题。
与此同时,位于黄岩西部山区的25个行政村正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环保部门为此确定了每年排污总量的削减目标,在有关村庄兴建污水处理工程,为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也为开展跨产业排污权交易打下基础。
鉴于这种情况,黄岩区环保局根据上级发改和环保部门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的精神,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为企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之间搭起桥梁,建议企业出资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削减量来替代该项目所需要调剂的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计算,该项目最少需治理192人生活污水量,就可满足COD区域平衡量。结合台州市“大水缸”--黄岩长潭水库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态村建设需要,黄岩区环保局决定由企业出资建设库区内屿头乡石狮坦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该村人口450人,满足项目要求的192人,符合总量控制原则(2007年11月,《中国环境报》对此作了报道)。2007年6月企业与上海圣尼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石狮坦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合同后, 9月开始施工,今年年初完工。这是我省首例项目总量控制调剂方案。
三、成效和意义。农村生活污水虽然不作为减排指标,但可作为新增项目的增量。我区环保部门正是抓住这一要领,使得交易顺利实现。
(一)实现村与企业“双赢”。在控制整个区域排污总量的前提下,通过跨产业排污总量的调剂,一方面促使排污企业主动削减排污总量,另一方面缓解农村治污成本的资金困境、大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物减排工作,实现村与企业环境治理的“双赢”。
(二)拓宽区域排污总量控制途径。由城镇污水处理机构排污总量控制延伸到农村集体排污总量控制,由工业重点行业排污总量控制延伸到农业农村排污总量控制,有利于生产、生活排污量的统一检测、统一控制和统一减排,从而加快实现区域排污总量减排的整体目标。
(三)排污权有偿交易约束机制强化。排污指标成为有价值的可交易商品后,通过排污权有偿交易,出卖方从中获取减排补偿,激励农村加快排污总量控制和减排,约束农村排污行为。另一方面,购买方因排污过量而不得不“出血”,促使其致力于建立扩大产能、改进技术与控制排污总量联动机制,约束排污行为。
(四)部门职能得以转换。把排污权推向市场,一方面企业从他律转为自律;另一方面将环保部门从直接管理变为市场调节,降低了行政成本,环保职能由管理变为监督,工作方法也由堵塞变为疏导。
(五)化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给予企业硬性的排放限额,并作为一种资源进行直接交易,不仅提高企业降低污染、削减生产成本的积极性,而且通过提供相互合作的机会,降低减排成本,促使有限的环境资源发挥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推动了要素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长期以来,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环境治理成本太高、污染成本太低,不完善的市场环境驱动着市场主体采取粗放增长市场行为。为此,党的十七大指出:“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排污权交易,终结了企业通过行政许可无偿获得排污指标的历史。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建立环境资源化、资源有偿化的有效机制,把节约资源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和内在的约束,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问题和打算。黄岩的排污权交易,是在地环保部门主动撮合下的一种点对点的交易,属零散、简单的个别行为;仅仅是一项工作探索,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离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对此,我们将总结本地首创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要向嘉兴等交易工作走在前列的地区学习,进一步深化、完善交易行为。将这项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我们计划在只减不增地把握环境容量原则下,以公开、公正交易为方向,搭建排污权交易平台,制订交易规则和程序,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运行跟踪系统、完善的信息系统,设立排放账户,承办富余指标的登记、交易以及划转等工作。同时,对交易的空间和时间分布予以监督。通过平台,使交易从单个企业行为向规模化、制度化迈进,从局部向面上和整体推进,促进交易成本更低,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