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它既关系到国防建设、军队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又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每个公民都必须懂得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懂得我国《兵役法》的规定和要求,懂得公民服兵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做到自觉应征服役,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就2008年我区征兵工作相关工作,记者采访了区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区人武部部长张顺连。
记者:我区今冬征兵工作有哪些新的特点?
张顺连:今冬征兵政策有较大调整,主要特点是突出“一个主体”(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强调“两个优先”(高学历青年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具体特点有:一是适龄青年总数明显减少。二是征集主体对象作了调整。三是今年台州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四是征兵体检的部分标准作了调整。如适当放宽视力标准,增加了心电图和腹部B超为常规检查项目。五是南京军区所征兵员全部实行送兵。
记者:征集主体对象调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何意义?
张顺连:为提高征集兵员的素质,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实现人民军队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国家、中央军委决定对征集的主体对象作调整改革。征集对象主体调整是由以往的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为主,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普通本科、大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记者:为征集主体对象开通哪些“绿色通道”?
张顺连:征兵命令要求为征集主体对象应征入伍提供“绿色通道”,做到“四个优先”,即:一是优先报名应征。二是优先安排体检。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持本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上区站体检。三是优先批准入伍。在相同条件下,学历高的和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四是优先安排去向。尽可能把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新兵安排到军兵种部队或技术含量较高的部队服役。
记者:征集对象的年龄范围是什么?
张顺连:男青年为200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24周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记者: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具体有什么要求?
张顺连: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或2008年入学的大学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新调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张顺连,我区征集新兵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张顺连:根据台州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区今冬征兵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10月6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报名和确定预征对象阶段;11月1日至10日为区站体检阶段;11月10日至25日为政审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运输阶段。
记者: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但是,有少数青年害怕当兵吃亏,有的害怕部队生活艰苦,不愿承担兵役义务。请问对这种现象如何处理?
张顺连:依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青年,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对妨碍、阻挠征兵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