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询问:江口街道冬岙村有一老人,今年到了100岁,仍一人居住,因其子女关系复杂,无人照顾,目前都未享受过国家优惠政策,请问她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此件经中心交办至区民政局,该局反馈:1、我区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凡户口在本区年满100周岁的老人均可在我区申请享受长寿保健补助费。2、长寿保健补助费从老年人年满100周岁的当月起发给,发至老人辞世后的次月止。3、对年满百岁的老人,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居)登记,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经乡镇(街道)、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审查确认的百岁老人可领取每月200元的长寿保健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