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
(一)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
(一)服务对象:
全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职)的企业职工。
(二)服务内容: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经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未满以上年龄的办理退职手续。
(三)服务程序:
1、申请人在当月15日前提供以下资料:①《台州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②填写《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审批表》③填写《黄岩区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④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书⑤身份复印件二份、照片4张⑥提供个人全部档案
2、区劳动局将申请的资料在当月17号前报市劳动局审批
3、区劳动局在收到市劳动局的同意批复后,于当月办理完退休(退职)手续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一)服务对象:
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二)服务内容: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三)服务程序:
1、申请人在当月15日前提供以下资料:①《台州市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②填写《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审批表》③填写《黄岩区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和《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④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书⑤身份复印件二份⑥提供个人全部档案
2、区劳动局将申请的资料在当月17号前报市劳动局审批
3、区劳动局在收到市劳动局的同意批复后,于当月办理完退休(退职)手续
(四)服务依据:
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省劳动厅浙劳险[1999]100号
联系科室:社会保险科
联系电话:412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