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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60日)办事指南
www.zjhy.gov.cn   200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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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60日)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因工造成人身伤害和确诊为职业病的企业职工。

(二)服务内容:

工伤认定。

(三)服务程序:

 1、企业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报告,填写《台州市黄岩区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表》及《工伤事故报告》,并附上必要的附件,未参加工伤统筹的企业职工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附件;

 2、调查取证;

 3、工伤认定。

(四)服务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

联系科室:社会保险科

 联系电话:412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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