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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录、辞职、辞退(10日)办事指南
www.zjhy.gov.cn   200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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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录、辞职、辞退(10日)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1、国家公务员考录:符合国家公务员招收录用条件的人员。

2、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国家公务员(包括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同)。

(二)服务内容:

国家公务员的考录、辞职、辞退。

(三)服务程序:

1、国家公务员考录:(1)编制录用计划;(2)发布招考通告;(3)组织

报名与资格审查;(4)笔试;(5)面试;(6)体检、考核(7)录用;(8)试用期与初任培训。

2、国家公务员辞职:(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

公务员辞职申请表》;(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现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3、国家公务员辞退:(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

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2)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服务依据:

人录发[1994]1号;浙人干[1998]95号;台人干[1997]34号;人核培发[1995]77

联系科室: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412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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