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0/2025-04806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X3ZJ20240525012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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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X3ZJ202405250120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予以示: 一、整改问题 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余家屿村村民葛某敏,利用承包该村山地造田工程的机会,大肆盗挖取土,开采矿石进行出售,深挖山地达30多米,堆积淤泥,造成该片土地植被严重破坏。 二、整改措施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对该案件的查处进度正处于违法开采矿产品的价值认定阶段,已于2024年5月29日向区价格认定中心提请,要求协助矿产品的价值评估,并已开展对该土地开发项目相关施工人员的询问笔录工作,计划在2024年6月30日前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价格认定书》,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置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由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对该案件进行违法开采矿产品的价值认定,于2024年5月29日向区价格认定中心提请协助矿产品的价值评估的请求,并开展对该土地开发项目相关施工人员的询问笔录工作,于2024年6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价格认定书》,移送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27日由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对葛方彪等人非法采矿的一案立案侦查。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联系电话:0576-89178268 传 真:0576-89178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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