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2/2025-0389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申报指南】黄岩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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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90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 》(浙财农〔2025〕33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在黄岩区内从事水稻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数量指标。农田基础设施较完善,土地相对平坦,尽量集中连片,单个主体种植规模面积不少于100亩,水稻机插率100%,15cm以下低茬收割。 2.质量指标。示范方内种植水稻品种必须选用通过国家或浙江省审定,适合我市种植的优质、高产、多抗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并采取两项及以上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达标单产(黄岩近三年平均亩产增5%以上):早稻417公斤,连作晚稻511公斤,单季晚稻617公斤。 (三)申报流程。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动员,鼓励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加。规模主体自主向乡镇(街道)申请,如实填写《黄岩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各申报主体要做好过程记录,如实填写田间生产作业档案(见附件)。乡镇(街道)经资料审查和实地踏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主体择优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复审。申报面积、2024年单产提升项目亩产排名靠前的优先入围。已申报成为省级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方)的,不再申报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水稻高产竞赛。 (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早稻6月20日前;单季晚稻8月20日前;连作晚稻9月20日前。 三、测产与奖励 (一)测产验收。规模主体在作物计划收获前10天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测产申请,其中早稻测产时间必须在7月31日前(含7月31日)。项目主体涉及多个村的,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随机抽取1个村开展实割测产。 (二)奖补办法。奖补面积以规模种植核定面积为基准。 早稻:亩产417公斤以上(含本数,下同),奖补30元/亩,亩产每增加20公斤,每亩奖补增加10元,封顶奖补60元/亩。 单季晚稻:亩产617公斤以上,奖补30元/亩,亩产每增加30公斤,每亩奖补增加10元,封顶奖补60元/亩。 连作晚稻:亩产511公斤以上,奖补30元/亩,亩产每增加25公斤,每亩奖补增加10元,封顶奖补60元/亩。 联系人及电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李林翰,0576-84210328。 四、注意事项 《关于印发2025年黄岩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2025〕35号)文件中水稻部分的执行、引用以《关于印发2025年黄岩区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2025〕85号)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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