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5-03865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5-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有效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25〕1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25-0003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5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30 15:22   来源: 其他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保障粮食稳产丰产,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全区粮油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

继续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粮油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粮油生产面积,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

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对全年粮油复种面积30亩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规模化主体,按实际复种面积早稻补贴380元/亩,连作晚稻(不包括再生稻)补贴400元/亩,旱粮、单季晚稻和油料作物(油菜、花生等,且收获籽粒)各补贴300元/亩。对应用粮经轮作生产模式种植粮食作物30亩以上的,按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补贴300元/亩。对全年仅种植一季粮食或油料作物30亩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均补贴200元/亩。对100亩以上油菜、向日葵基地,视种植规模和促进当地生态共富效应给予办方主体1-3万元的奖励。对在果园、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大豆30亩以上且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补贴200元/亩。以上规模种植补贴含统防统治补贴40元/亩,对不以粮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对象不予以补贴。

加强金融保险支持。继续执行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逾期贷款不予贴息。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支农服务意识,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种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努力满足粮农贷款需求。继续实施水稻、小麦、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推行政策性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鼓励种粮主体积极参与耕地地力指数保险,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扩面工作。

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省里启动实施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后,按省级补贴对象、标准和相应程序,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和奖励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早稻全覆盖,小麦和晚稻保底收购,对按订单向区粮食收储公司交售稻麦的种粮主体按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三、抓好粮食加销能力建设

根据《粮食安全责任书》要求,确保我区粮食应急加工能力(250吨/日),维护粮食加工设备正常运行,具备加工能力的单位与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黄岩区粮食应急加工点协议书》,明确职责义务,确保在特殊时期优先完成粮食应急加工保障任务。对日加工能力在10吨-30吨(不含30吨)的粮食加工企业或粮食专业合作社,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日加工能力30吨-100吨(不含100吨)的,每年给予5000元补助;日加工能力在100吨及以上的,每年给予20000元补助。

全区以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为目标,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扶持有生产基地、有加工设备、有注册商标、有销售渠道并带动小(周边)农户种粮增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重视优质稻米品牌建设,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稻米”转变,提高产后效益。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推广工作。

四、切实提高粮油生产能力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提升“田长制+耕地智保”实战实效,夯实“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机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耕地抛荒治理,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集中流转,强化种粮导向,鼓励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继续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导,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升耕地地力。大力扶持粮油农事服务中心、区域育供秧中心、烘干中心建设,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与保障

深化机械强农行动,继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满足粮油生产购机需求,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破解水稻机插、油菜机收和丘陵山区粮油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大力推广精量化播种、机收减损技术,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适合丘陵山区梯田水稻移栽抛栽、收获等小型农机,提高山区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大力提升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对水稻机械化栽植给予生产主体(或农户)每亩100元作业补贴。

五、全面提升粮油生产水平

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引进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广适品种,应用干籽拌种、叠盘暗出苗育秧、机械移栽等高产适用技术。继续将水稻种植作为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单改双”推广力度,积极利用温光资源,在平原肥沃区域鼓励发展双季稻种植,探索发展双季稻-麦(油)“三熟制”轮作模式,其他地区积极发展麦稻、油稻 “两熟制”生产模式。继续培育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对为分散农户开展水稻统一育供秧服务100亩以上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按服务面积补贴150元/亩,对为分散农户开展水稻全程统防统治服务100亩以上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按服务面积补贴150元/亩。引导规模种植主体科学安排粮油生产时空和技术布局,做好抗旱(涝)等品种和模式的搭配,提高科学防灾减灾能力,不提倡发展再生稻种植以及早晚稻双直播栽培方式。鼓励山区梯田保护性开发利用发展优质稻油和旱粮生产等途径促进粮油扩面增产。

精心组织创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方),广泛开展高产竞赛,示范带动全区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对评选出的稻、麦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方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创造我区稻、麦百亩方内攻关田最高亩产记录的生产主体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好稻米”称号的生产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两者就高不重复享受)。

六、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放松抓好粮油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促进粮油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辖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强化政策宣传,将粮油生产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严把粮油补贴审核关,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粮油生产任务。区政府将加大粮油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有关涉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拓宽服务维度,全力抓好粮油增产保供工作。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中有关补贴政策自2025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附件:2025年黄岩区粮油生产任务分解表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2025年黄岩区粮油生产任务分解表

行政区划

粮食

其中早稻

其中晚稻

其中小麦

其中旱杂粮

油料

其中油菜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其中:大豆面积

其中:大豆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93700

37580

12000

4680

38400

21500

18000

4400

25300

7000

7650

1420

8250

902

7500

850

东城街道

225

69



25

14


0

200

55

60

11

55

5.3

50

5

南城街道

2960

1183

840

328

1020

571

650

159

450

125

160

30

175

18

155

17

西城街道

1660

730

280

109

880

493

300

73

200

55

110

20

175

18

155

17

北城街道

630

240



230

129



400

111

200

37

70

8.7

60

8

澄江街道

3820

1456

420

164

1400

784

1400

342

600

166

320

60

320

35

290

33

新前街道

4680

1933

980

382

2000

1120

1200

293

500

138

320

60

345

38

300

34

江口街道

2180

826

60

23

800

448

300

73

1020

282

320

60

830

90

780

88

高桥街道

8010

3305

2300

897

3150

1764

2000

489

560

155

260

48

330

36

290

33

宁溪镇

8250

3272



3550

1988

500

122

4200

1162

890

165

410

45

360

41

北洋镇

7340

3100

740

289

3600

2016

1100

269

1900

526

470

87

890

97

820

93

头陀镇

10760

4373

2200

858

4310

2416

2400

587

1850

512

730

135

970

106

900

102

院桥镇

20770

8816

3700

1443

10050

5627

6100

1491

920

255

520

97

1310

147

1260

143

沙埠镇

4750

1838

90

35

1860

1041

400

98

2400

664

625

116

310

34

290

33

屿头乡

2990

969

50

20

480

269



2460

680

730

135

185

20

160

18

上郑乡

2820

915



480

269

40

10

2300

636

470

88

470

51

420

48

富山乡

2880

1064



950

532

80

20

1850

512

520

96

340

37

300

34

茅畲乡

2850

1097

340

132

1050

586

800

196

660

183

270

50

320

35

280

32

4220

1783



2250

1258

630

154

1340

371

415

77

440

48

390

44

平田乡

1905

611



315

175

100

24

1490

412

260

48

305

33

240

27


办发2025.14号(关于抓好2025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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