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74/2025-0358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黄人社监罚决字〔2024〕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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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子卓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在调查你(单位)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时,因你(单位)拖欠严某甲、严某乙等15人工资共计125250元。2025年4月23日,本机关赴你(单位)承包黄岩区南官印象项目施工所在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人社监罚决字〔2024〕1-1号)时发现该场所已经没有你(单位)人员,遂通过EMS(单号:1067157879636、1067157880536)分别向你公司经营注册地和你(单位)提供的邮件送到地该文书副本,该邮件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5月8日退回。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情形符合《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人社监罚决字〔2024〕1-1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十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附件: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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