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防汛防旱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4-14 16:08   来源: 区委编办 字体:[ ]

单位名称台州市黄岩区防汛防旱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夏仙池
住所  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1号
开办资金(万元)40.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37.40期末数(万元)35.31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指挥防汛抗旱及减轻灾害损失提供协助。 协助防汛防旱防台相关事务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1003566990832Y举办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应急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我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规范的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进行年报公示,2022年以来本单位法人、单位名称未发生变化,印章、法人证书按规定使用、按章程办事,并于2024年6月24日进行证书换领。2.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是完善体系机制,围绕提能升级的工作要求,对组织指挥网、风险防控网、预警响应网、抢险救援网、运行保障网、实战运行6个方面逐条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乡级重新修订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编制乡级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和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建立防汛防台联合指挥机制,完善人员转移全过程管控等机制。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紧围绕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管控要求,围绕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安全运行等八个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实现排查隐患的动态清零。三是台风防御工作,按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开展各项防御工作,及时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并作出适时部署,下发防御工作的通知、防御工作方案、防御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工作落实,成功防御3号台风“格美”、13号台风“贝碧嘉”、14号台风“普拉桑”、21号台风“康妮”。3.在台风影响期,加强安全防御部署,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的既定目标,取得了防汛防台工作的全面胜利。区内无人员伤亡,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村(社区)形势图存在基本情况内容填写不规范、关键信息要素缺失、基本情况介绍中风险区及受影响人员数量与防御重点数量不一致等问题。二是个别村干部防台防汛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忽视心理,履职尽责不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需针对村级形势图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村级形势图修订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台风危害性的认识,提高全员防汛防台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做好非汛期宣传工作。在非汛期继续做好防汛防台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汛安全意识,形成了全民动员、群测群防的良好局面,为明年的防汛工作打好良好的基础。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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