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吕峰 |
住所 | 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北路99号14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16.00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516.99 | 期末数(万元) | 514.2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招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0373241759X7 | 举办单位 | 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严格执行单位章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2.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1)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和不见面招投标。依托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平台,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从预公示、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评标专家抽取和通知、线上直播交易活动、中标结果公示全过程在交易系统平台上进行,减少办事环节,实现远程办理、零跑腿、只跑一次。(2)实施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实施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廉政否决制度,对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资格。利用办公场所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平台进行廉政宣传,继续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3)实行重大招标项目提前沟通制度。对于大型项目、重要工程、疑难问题,可组织招标监管机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三方提前沟通,使建设单位了解政策规定,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推进,提高服务质量。(4)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统一大市场、招投标“七个不准”整治工作。巩固招投标整治工作成果,保证外地施工企业在投标时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一视同仁;黄岩区地方性招投标文件已经全部清理废除并不再发布新文件;黄岩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直接执行台州市公管办、市住建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信用评价、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限额以下项目遵照市公管办文件,移交给了区财政局采购科,采用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5)清退履约保证金。为减轻投标人经济负担,继续清退遗留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鼓励建设单位用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在现金方式之外,增加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的方式,减轻投标企业负担。(6)实施公平竞争审核。按照《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要求,在招标文件审查备案环节增加了《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7)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今年以来的20%招标项目开展集中抽查;每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开展违反公平竞争线索征集工作;开展信用评价、“七个不准”自查自纠;开展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核查专家资格和评标行为,打击专家违法违规行为。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的经济效益。2024年至今建设工程(房建和市政)招标共完成:公开招标109项,中标价392929万元,邀请招标0项。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统一大市场问题。据黄岩区建筑业企业反映,浙江省已向全国开放招投标市场,而省外大部分地区均未向浙江省开放市场。黄岩区建筑业企业在本地招投标建筑市场受到大量外地企业冲击,而黄岩区建筑业出省又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2)评定分离问题。黄岩区不是评定分离的试点地区,没有开展评定分离。据黄岩区施工企业反映,有些地区大力推广使用评定分离,在入围的5家里面,定标只选当地的施工企业,用这样的方法保护当地施工企业。(3)评标专家专项整治问题。评标专家分散在全省各地,只在评标时临时汇集起来开展工作,评标专家的违法行为往往发生在场外和评标时间以外,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难以发现有效线索和有效证据,因此也就无法打击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4)招标人主体责任问题。上级部门多次下文件要求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但招标人主人翁意识仍然不强 |
四、下一步打算 | (1)坚持提高服务水平。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实施提前服务,掌握项目相关信息,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把握项目招投标的难点和疑点,及早服务业主单位办理好招投标前期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提早顺利进入招投标程序。为重要工程、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打破思维观念和程序上的定式,研究切实可行的地方性政策。对工程项目招标的各个程序认真梳理,为招投标工作寻找便捷的路径,创造条件确保招投标环节顺畅进行。(2)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和完善投标人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作为投标竞争的重要条件。加强对不良行为的监督登记,严格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和运用。充分发挥部、省、市监管信息平台功能,查询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和企业信誉状况,将其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遏制违规行为。(3)规范招标代理公司和代理人行为。推行使用新的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利用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业的监管,实行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代理人信用扣分管理,以提高整个招标代理行业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4)继续开展营商环境治理和统一大市场建设。消除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外地施工企业在黄岩投标时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提高外地企业中标率。对照省发改委“七个不准”要求自查整改和持续保持。(5)做好政策参谋工作。积极参与市公管办、市建设局各种政策调研,为市级文件出台提供建议意见,及时将区内招投标发现的问题反馈市级部门。为区内项目前期决策提供政策支持,使得重要工程能够加快开工建设。(6)做好评定分离试点准备工作。台州市目前在温岭、天台、仙居、临海试点评定分离。黄岩区正在研究、学习,争取也加入评定分离招标试点的行列。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