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9/2025-0266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01 16:20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备案工作的公告

 

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就黄岩区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依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下列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备案:

(一)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

(二)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

(四)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在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暂无需向公安机关备案。

二、备案时间

(一)自202541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建的应备案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二)20254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7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

(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备案方式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一)线上方式。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以下公安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1.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2楼(公安11号窗口);联系电话:0576-84205549

2.城东派出所办证窗口:黄岩区东城街道朱砂街168号,联系电话:0576-84205713

3.城西派出所办证窗口:黄岩区西城街道松岩路322号,联系电话:0576-84032722

4.城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黄岩区北城街道大桥路438号,联系电话:0576-89169019

5.高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 1号窗口:黄岩区高桥街道高丰东路1号,联系电话:0576-84850056

6.新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黄岩区新前街道新前路2号(公安12.13.14号窗口),联系电话:0576-84205741

7.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4号公安窗口:黄岩区江口街道江口街343号,联系电话:0576-81122110

8.澄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黄岩区澄江街道新江路1号,联系电话:0576-84205724

9.院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院桥镇兴华路29号(13-14窗口),联系电话:0576-848221760576-89185622

10.沙埠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沙埠镇南新街62号(1号窗口);联系电话:0576-89179916

11.宁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黄岩区宁溪镇宁川东路10号便民服务大厅(公安2号窗口),联系电话:0576-84766102

12.北洋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黄岩区北洋镇长宁路105号北洋镇人民政府(公安17号窗口);联系电话:0576-84205802

13.头陀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黄岩区头陀镇振兴路3号(公安12号窗口),联系电话:0576-84999515

四、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2025331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