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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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 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台黄审公告〔2024〕17号(总第188号)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局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对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宁溪镇)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持续性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宁溪镇对2023年各项目预算支出总额进行预测,但未提供项目预算支出的明细资料和测算依据。 (二)公务接待支出报销依据不足。宁溪镇在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有9张公务接待函无被接待单位公章。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置。宁溪镇未对已报废的15项资产进行报批处理和账务处理;二是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宁溪镇2023年新增69.81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四)工程管理存在问题。一是1个项目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3个项目多扣施工单位质保金;二是2个项目质保金超制度设定;三是1个项目未及时进行审价结算;四是3个项目工程质量未达标,局部出现生锈或霉变。 (五)可行性调查不充分,未达预期绩效。宁溪镇未掌握白鹭湾村露营基地地块已编入林业用地的信息,基地完工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遥感检测到该地块改变了用地性质,并通知整改。 二、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黄岩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规范预算编制、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保金制度、修复未达标工程等建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宁溪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宁溪镇已对报废的资产进行报批处理,补登未入账固定资产;已函告施工单位领回超额留存的质保金并及时向审价事务所提供审价结算的资料;质量未达标的工程项目已修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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