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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16/2025-0070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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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本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受理和处理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通过当场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三、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不属于掌握的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本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七、实行网上公开和对外提供申请查阅的政府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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