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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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A 黄应急函〔2024〕18号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海兵委员: 你在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设施的建议》(第2024145号)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黄岩水上救援协会基本情况 黄岩水上救援协会于2019年6月在黄岩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运行至今,接受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和管理。业务主要范围包括:水上救援、应急救援、水上救生培训及公共安全培训、咨询、风险管理、群众性水上赛事保障及主管部门要求的救援活动。目前协会共有核心人员40人、志愿者100余人。其中20人持有摩托艇驾驶证、15人持有潜水打捞证、15人持有救生员证、4人持有浆板救援证、3人持有激流救援证、50人持有红十字救援证等各类专业证书。协会目前配备潜水装备、小型无人机、水下无人机、卫星电话、动力橡皮艇、摩托艇、水上救援机器人、声呐等装备。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致力于成为一支具有较强战斗力的全区性水上救援队伍,以“保护水上公共安全、无私救援奉献社会”为宗旨,足迹遍布台州。队员们参与城市搜救、户外山野遇险救援、水上救援、突发自然灾害等50余起,参与防汛防台、安全巡河等活动80余起,大型活动保障50余起,参与救援500余人次、救回落水人员12人、找回失踪人员10余人。 二、改善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设施采取的措施 (一)提供经费支持。根据《关于深化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培育和管理的意见》(浙应急救援〔2022〕112号)规定,我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出5万元给予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资金支持。 (二)提供装备支持。从2020年起,我局通过专项债等方式购买应急装备,并通过装备代储的方式存放于黄岩水上救援协会以供其使用。目前已有水上救援机器人、移动照明灯组、冲锋舟、舷外机、卫星电话等装备代储于水上救援协会。此外,我局2024年省级试点项目(黄岩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个人救援装备应用研究),现已完成合同签订,该项目旨在为社会救援队、专业救援队及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新增一批个人救援装备(黄岩水上救援协会包含在内),预计今年6-7月份完成装备配备。 (三)给予政策保障。2023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黄安委办〔2023〕26号),文件中提及要鼓励社会各方援助,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对于志愿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职工,各级工会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为他们开展救援活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通过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我局努力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社会应急救援活动的积极性,增强荣誉感、认同感和使命感。 三、关于突击队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为我区所有志愿者投保了“台州市志愿者意外伤害保险”。黄岩水上救援协会成员可以在浙里办“志愿浙江”平台实名注册志愿者信息。出发参与救援行动前,黄岩水上救援协会可在平台上发布救援活动,救援队员报名参与活动即享受志愿者人身意外保险。 四、关于指定干净专用的训练基地 根据《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二)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野炊、放生;(四)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浮动设施。”因此长潭水库周边水域无法用于水上救援技能、游泳体能训练。 感谢你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昕晔 联系电话:15990655277 邮 编:318020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2份),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份)。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A 黄应急函〔2024〕18号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海兵委员: 你在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设施的建议》(第2024145号)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黄岩水上救援协会基本情况 黄岩水上救援协会于2019年6月在黄岩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运行至今,接受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和管理。业务主要范围包括:水上救援、应急救援、水上救生培训及公共安全培训、咨询、风险管理、群众性水上赛事保障及主管部门要求的救援活动。目前协会共有核心人员40人、志愿者100余人。其中20人持有摩托艇驾驶证、15人持有潜水打捞证、15人持有救生员证、4人持有浆板救援证、3人持有激流救援证、50人持有红十字救援证等各类专业证书。协会目前配备潜水装备、小型无人机、水下无人机、卫星电话、动力橡皮艇、摩托艇、水上救援机器人、声呐等装备。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致力于成为一支具有较强战斗力的全区性水上救援队伍,以“保护水上公共安全、无私救援奉献社会”为宗旨,足迹遍布台州。队员们参与城市搜救、户外山野遇险救援、水上救援、突发自然灾害等50余起,参与防汛防台、安全巡河等活动80余起,大型活动保障50余起,参与救援500余人次、救回落水人员12人、找回失踪人员10余人。 二、改善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设施采取的措施 (一)提供经费支持。根据《关于深化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培育和管理的意见》(浙应急救援〔2022〕112号)规定,我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出5万元给予黄岩水上救援协会资金支持。 (二)提供装备支持。从2020年起,我局通过专项债等方式购买应急装备,并通过装备代储的方式存放于黄岩水上救援协会以供其使用。目前已有水上救援机器人、移动照明灯组、冲锋舟、舷外机、卫星电话等装备代储于水上救援协会。此外,我局2024年省级试点项目(黄岩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个人救援装备应用研究),现已完成合同签订,该项目旨在为社会救援队、专业救援队及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新增一批个人救援装备(黄岩水上救援协会包含在内),预计今年6-7月份完成装备配备。 (三)给予政策保障。2023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黄安委办〔2023〕26号),文件中提及要鼓励社会各方援助,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对于志愿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职工,各级工会要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为他们开展救援活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通过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我局努力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社会应急救援活动的积极性,增强荣誉感、认同感和使命感。 三、关于突击队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为我区所有志愿者投保了“台州市志愿者意外伤害保险”。黄岩水上救援协会成员可以在浙里办“志愿浙江”平台实名注册志愿者信息。出发参与救援行动前,黄岩水上救援协会可在平台上发布救援活动,救援队员报名参与活动即享受志愿者人身意外保险。 四、关于指定干净专用的训练基地 根据《台州市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二)网箱养殖、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野炊、放生;(四)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浮动设施。”因此长潭水库周边水域无法用于水上救援技能、游泳体能训练。 感谢你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昕晔 联系电话:15990655277 邮 编:318020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2份),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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