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94/2024-15589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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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精准帮扶我区企业对照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标准,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42号)、《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台财经发〔2024〕5号)、《黄岩区经科局 黄岩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黄岩区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黄经科〔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省级专项资金。 (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资金因素。 1.按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统计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额梯度分配奖补金额。总投资额原则上在100万元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已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的项目。同一企业只能按一个因素就高奖补。 2.计算方法:按照梯度分值占比进行一次性奖补。梯度划分方式为:2023年投资额100万(含)至500万,赋1分;2023年投资额500万(含)至1000万,赋1.5分;2023年投资额1000万(含)至2000万,赋2分;2023年投资额2000万(含)以上,赋2.5分。企业按比例折算奖补金额=单家企业赋分得分÷企业赋分总分×因素奖补金额。 投资额以区统计局提供为主。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专项资金因素。 对标2024年第六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申报标准,企业于2023年10月1日后获得的各项指标进行赋分,按企业赋分总值占比进行一次性奖补,且根据省里指导文件要求,每家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对象 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资金因素支持对象为2023年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五类企业。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专项资金因素支持对象为2023年底前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已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不在支持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资金因素申报材料。 1.《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荣誉证书或认定文件(即2023年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重点“小巨人”)荣誉证明); 4.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专项资金因素申报材料。 1.《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标提升指标自评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每页需有会计事务所签章或者有防伪码,否则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4.各项指标得分对应的佐证材料; (1)认证、荣誉、称号类需提供证书或文件等证明依据; (2)合作院校及成果需提供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说明; (3)与主导产品有关的I类知识产权需提供受理通知书或正式证书; (4)标准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需提供立项文件; 5.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由企业负责上传并提供纸质材料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构建全市统一的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推进全市各类惠企奖补政策通过平台向企业发布,集“组织申报、过程管理、绩效评价”于一体,实现涉企财政奖补政策全市域、全专项、全流程“一网通办”,根据区委区政府数字化改革的要求,此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请相关企业(单位)登录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平台(政企通)(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点击“查看操作手册”,根据指示进行注册(在平台注册或直接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各乡镇街道账号请与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获取)、登录、申报。线上操作问题请直接联系软件开发公司数域科技(公司咨询电话:0571-88231961、88231952)。 线上申报审核流程: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各乡镇街道初审→区经科局审核→区财政局复核。 乡镇街道审核重点:各企业线上申报的项目材料是否完整、清晰,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相符,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通知企业修改)。 业务部门审核重点:申报主体资格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财政部门复核重点:总体资金需求核算及保障。 未尽事宜由区财政局和区经科局解释。 申报主体提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各乡镇街道完成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请各相关企业(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五、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得有被查处偷税骗税行为,不得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请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区经科局中小企业科:叶言希,联系电话:84225576 区财政局企业科:孙微笑,联系电话:84239056
附件:1.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截止至2023年12月) 2.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3.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标提升指标自评表; 4.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原则。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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