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1331003148146647R/2024-15554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供电公司 成文日期: 2024-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长期无用电用户销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6- 26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供电营业规则》已于202461日正式实施。规则第35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以下为连续6个月无用电用户清单。于2024627日起,予以公示,若相关用户仍有用电需求,请于2024726日前告知工作人员。若无相关需求,该批用户将于2024727日正式发起销户流程,望周知!

 

 

联系方式:89884164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区供电公司营销部

附件1:超6个月无用点用户清单2024.6.26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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