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24-15526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食品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8号)
发布日期: 2024-06-18 12:36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关于台州市黄岩益允超市等2人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台州市黄岩益允超市经营的徐青团(红豆味)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青团(红豆味);该食品生产(进购)日期:2024-03-08;抽样日期:2024-03-28;样品数量:2.41kg;备样数量:0.6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1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8日采购青团(红豆味)15kg,3月28日台州市局取样3.01kg,其余售完。4月19日进行召回,实际召回0kg。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青团(红豆味)中超范围添加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导致的,当事人已停止经营该来源的青团(红豆味)。


二、关于对王仁波销售的生姜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4331003305630649;产品名称:生姜;购入日期:2024年4月8日;规格型号:散装;保质期:无;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被抽样单位:王仁波;标识生产企业:无。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30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经营户在2024年4月8日购入生姜20斤,已全部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因是流通环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无法准确判断,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认为是种植环节所造成的污染,已对上级供应商进行立案调查。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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